3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钦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立法协调会。沈露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仅对条例草案修改工作提出要求。沈露 摄
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会议并对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沈露 摄
本网讯 3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钦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协调会,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就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进行研究,协调解决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仅出席会议并讲话。
该条例草案由市人民政府作为提案人,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起草,拟于今年4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已完成文本起草工作,并与市司法局联合行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此次协调会上,市司法局对条例草案文本起草和审查情况做了整体介绍,市城管执法局就征求意见情况作了补充说明,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市自然资源局有关同志就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陈仅对起草工作表示肯定,同时结合我市的实际,就条例草案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法律责任等条款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草案抓紧修改完善,确保条例草案体现我市特色和亮点。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 梁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