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
本网讯 4月19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郑世丰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及有关方面的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在全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法检查。
科技创新发展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保障民生的核心要素,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人民富裕和国家稳定都高度依赖于科技的进步。鉴于此,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在开展执法检查30天前,依法向社会公布了执法检查有关事项,设立专线电话,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提出的皇冠体育:《科技进步法》和《广西科技进步条例》的意见建议,还通过《钦州日报》、钦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该法及其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宣传。
3个执法检查小组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抽样检查、调查问卷和个别走访等方式,先后检查了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农科所、灵山县科技局、浦北县科技局、钦南区科技局、钦北区科技局、灵山谭家营村科技信息馆、浦北县人民医院、北通镇中心卫生院、钦南区水产技术推广站等11个机关、事业组织和广西力顺机械有限公司、广西灵山宇峰保健食品厂、广西万山香料有限公司、广西灵山百强水牛乳业有限公司、浦北佰安瓷业有限公司、浦北金良工艺品有限公司、钦州千秋陶业有限公司、钦州华成自控设备有限公司、高丰火龙果基地、钦州市广大机械厂、钦州桂博化工有限公司、那蒙镇竹山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钦州市建华管桩有限公司、贵台林产化工厂等14家企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并抽查了灵山帽岭奶水牛养殖基地、广西健美乐食品有限公司、广西桂金诺磷化工有限公司、钦州桂博化工有限公司4家企业组织,发出并收回问卷调查表30多份。
这次执法检查重点是了解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取得了哪些成效,市和县区的科学技术经费投入是否达到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科技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学技术应用及依法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同时,指出了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了社会各界对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建议。执法检查结束后,将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报告。(丁亮)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