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2010-05-17 7658次浏览 作者:qzrd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皇冠体育: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0年5月7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吴大有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科学技术创新发展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保障民生的核心要素,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人民富裕和国家稳定都高度依赖于科技的进步。为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根据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组成以郑世丰副主任为组长,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于4月19日至23日,先后到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农科所、钦州力顺机械有限公司、灵山县科技局、广西灵山宇峰保健食品厂、广西万山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灵山百强水牛乳业有限公司、帽岭奶水牛养殖基地、谭家营村科技信息馆、浦北县科技局、浦北县人民医院、浦北佰安瓷业有限公司、广西健美乐食品有限公司、浦北金良工艺品有限公司、北通镇中心卫生院、钦南区科技局、广西桂金诺磷化工有限公司、钦州千秋陶业有限公司、钦州华成自控设备有限公司、高丰火龙果生态基地、钦南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钦北区科技局、钦州市广大机械厂、钦州桂博化工有限公司、那蒙镇竹山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钦州市建华管桩有限公司、贵台林产化工厂等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分3个小组,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抽样检查、问卷调查和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其中检查机关、事业单位11家,企业12家,抽查企业5家,发放并收回问卷调查表30多份,并设立专线电话,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开展执法检查前,还通过《钦州日报》、钦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一法一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宣传。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律法规实施的主要情况

    “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科技部门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工作上新台阶。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依靠科技促进发展逐步成为社会的共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总体良好。

    (一)抓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科技工作氛围。各级政府和科技部门在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过程中,注意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科技执法人员先行一步,认真学习领会“一法一条例”,用法律法规指导和推动日常工作。二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和每年的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活动平台宣传科技知识和“一法一条例”。其中:灵山县先后组织1700多人次的科技人员到镇、村宣讲科技促进生产发展的知识,举办各类培训班320多期,培训农民3.8万人次;浦北县充分发挥“科普宣传月”和科普展览、科技讲座、科普竞赛、科技培训、科普声像、科普大篷车、科普进校园等载体的作用,举办种养、农业新技术、企业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电脑等各类培训班460多期(次),培训3.6万多人次;钦南区组织科技人员深入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发放科普宣传资料4万多份;钦北区利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橱窗宣传“一法一条例”。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社会各界的科技意识有所增强。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一是市政府先后成立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领导,并建立健全科普联席会议和与自治区科技厅的厅市会商工作制度,积极争取自治区和国家在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协调推进实施重大科技活动和重要科技工作,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特色产业发展和数码港项目建设。灵山县委、县政府坚持每年研究部署科技工作的会议不少于4次,并注意研究解决科技进步和“科技兴县”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浦北县建立“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机制,每年初县政府与各镇、县直有关单位签订科技进步目标责任状,把各项指标细化、量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确保科技工作落到实处;钦南区把科技进步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副区长为副组长的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和街道办事处也成立相应的机构;钦北区委、区政府在2007年至2009年间先后召开11次科技工作专题会议,8次听取科技工作汇报,建立“全民素质纲要工作例会制度”、“听取和汇报科技工作制度”等10多项制度,区、镇、村三级科技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市卫生局、农业局、教育局、林业局等单位不断完善科技工作各项制度。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成立了“科研科”,落实专人抓科学研究工作,卫生系统的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和获奖数量等多年来独占全市鳌头。市直4家医院设立科技成果等多个奖项,并根据科技贡献大小情况给予不同等次的奖励。二是抓好县区科技进步考评工作,4个县区去年均已通过了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三是编制了《钦州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钦州市贯彻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2001-2010年)、《钦州市创新计划实施方案》(2008-2010年)等科技进步指导纲要,各县区也结合自己的实际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纲要。四是修订了《钦州市科技进步奖励办法》,有效地促进了全市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五是出台了《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州市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2008-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钦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的暂行办法》、《钦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钦州市政府雇员和高级顾问管理试行办法》等,较好地调动了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六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延伸和加强,农村科技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农村科技服务组织不断壮大,农村科技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科技惠农效应显现。

    (三)加强科技开发,完善科研服务体系。先后建立市级、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各1个;建立了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广西(钦州)石油化工品检测实验室、国家级检验中心-国家(钦州)石化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和自治区级检验中心-广西北部湾(钦州)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建立了“三农”科技服务网、中小企业创新科技服务网、引进创新科技服务网和钦州科技文献共享信息服务平台;认真抓好市星火科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示范单位建设;创新科技特派员工作,先后选派140多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和企业开展科学技术服务,实施科技项目100多个,引进新品种70多个,推广新技术近70项,举办培训班350多期次,发放科技资料6000多份(册),项目年产值2.5亿多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加大投入,科技进步成绩显著。一是财政对科技工作支持力度逐年加大。2007年至2009年三年来,市本级财政对科技投入增幅分别为26%、32%和45%,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年增幅分别为20%、25%和73%,并制定了《钦州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投入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二是企业自身投入有所增加。如钦南区华成自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去年科技研究开发和科技创新投入占企业年销售总额的7.8%。三是积极引资,全面实施科技创新计划。“十一五”规划以来,全市共组织实施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195项,其中国家和自治区科技立项156项,获得科技支持经费4129万元,拉动企业投资12905万元。国投钦州燃煤发电有限公司、东油沥青有限公司、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华成自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贵台林产化工厂等一批企业承担的科研、技改项目取得重大突破;制造业、节能减排、种养业、手工业、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技术水平全面提升,产学研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比率提高。近年我市组织鉴定科技成果125项,推荐登记125项,70项获钦州市科技进步奖,6项科技成果获广西科技进步三等奖,科技进步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全市科技贡献率达43.89%。四是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新突破。各级政府和科技部门进一步重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及运用工作,去年全市专利申请125件,群众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五是科技进步成绩喜人。2004-2009年我市连续六年荣获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活动优秀组织奖,2009年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被评为“全国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灵山县2003年至2008年连续三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称号,灵山县科技局被评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单位”,浦北县2005年至2008年先后三次被评为“全国科普示范县”,浦北县的张兴财、张振寿、龙文争分别被评为“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国科普兴村带头人”、“全国优秀科技特派员”,钦南区水产技术推广站的阮良鹏荣获国家农业部“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意识仍不够强。“一法一条例”普及率不高,公众知晓面不宽,一些地方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及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工作重视不够,学习宣传不到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有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未能把科技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

    (二)科技经费投入不足。一是财政投入不足。2007年至2009年,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占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分别为0.125%、0.099%和0.16%,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进步条例》第33条规定的1%分别相差0.875%、0.9%和0.84%,财政对科技的投入低于全国和全区平均水平。二是企业投入不足。无论是一般企业,还是高新技术企业,对科技的投入都没有达到法定要求。

    (三)高科技人才较缺乏。一是全市企业共有经济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2484人(截至2009年12月底止,下同),其中:管理人才1510人(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136人,占9%;大专及以下学历1373人,占91%);专业技术人才1410人(硕士研究生3人、本科145人,占10%;大专及以下1262人,占90%;高级职称14人,占1%;中级职称353人,占25%;初级职称930人,占64%)。二是全市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5055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7901人(研究生学历259人,占0.6%;本科7532人,占20%;专科及以下30110人,占79.4%;高级职称1450人,占0.4%;中级职称16308人,占43%;初级职称20143人,占53%)。由此可见,高学历、高职称、高新技术等科技人员比例较低,且知识老化等现象较突出。

    三、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

    (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的活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特别是要注重面向基层,进农村、入企业、到学校、赴医院的宣传,强化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科技进步意识,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提高全民科技素质,为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抓科技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民重视共同推进科技工作的良好局面,要把科技进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积极构建创新机制,加快重点科研院、所、站、室建设,推进我市高、中等职业技术院校学研结合,完善产学研体系。积极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以企业为依托,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科研机构,争取在高新技术开发方面取得新突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加快高新技术开放区建设,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降低成本,扩大生产,提高效益,创造公平竞争、尊重科技的发展环境,保障科技进步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

    (三)多渠道增加投入。一是各级政府应按“一法一条例”皇冠体育:“建立以财政拨款、金融贷款、单位自筹和吸引民间、海外资金的社会化科学技术投入体系,逐步提高科学技术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的增长幅度,要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科学技术投入的总体水平。地方财政每年安排的科学技术三项经费补助比例,自治区本级不低于年度财政预算支出1.5%,市不低于1%”的规定,认真落实法定的科技投入,并引导企业按照“一法一条例”皇冠体育:“企业技术开发费从销售总额中提取,比例为一般企业逐步达到1%-2%,科技企业、高新科技企业不少于3%”的规定依法投入科技经费。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应用和产业发展,吸纳社会和民间资金投入科技创新领域,促使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淘汰技术落后的设备、工艺,停止生产技术落后的产品。二是继续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科技立项,借助项目平台,培育行业龙头,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三是尽快建立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符合市场运作规律的科技经费投入体系,多措并举推动全社会科技研究开发经费持续稳定增长。

    (四)完善政策,改善环境。一是制定和完善鼓励科技人员建功立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和培养一大批高学历、高职称、高技术的自主创新型的科技研发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乡土拔尖人才队伍。二是建立和完善科技工作激励机制,改进科技成果评价和评定的办法,加大奖励科技创新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推进科技进步成效显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力度。三是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把“科教兴市(县、区)”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进一步加强各级科技工作部门建设,帮助解决其在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修改法律法规的建议

    (一)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尽快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适应重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全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

    (二)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拟将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应明确县、区人民政府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的科技三项经费补助的比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