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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1号议案办理工作调研推进钦江保护条例立法

2021-05-13 6997次浏览 作者:徐东 来源:钦州人大 分享:


调研座谈会现场。徐东 摄


沈小军就如何加快办1号议案推进钦江保护条例立法提出意见。徐东 摄


调研组察看提水泵站运行情况。徐东 


调研组察看医疗废水处理情况。徐东 


调研组察看河排污口治理情况。徐东 

本网讯 5月8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小军率调研组对市五届人大八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开展调研,推进钦江保护条例立法。

钦江是钦州人民的“母亲河”,主干流发源于灵山县平山镇东山东麓白牛岭,另一支干流发源于罗阳山北麓,干流全长195.26公里,流经灵山县、钦北区、钦南区16个镇(街道),最终注入茅尾海,是全市工农业生产、生活的重要水源。在市五届人大八次会议上,陈子明等13名代表提出《皇冠体育:要求制定<钦州市钦江保护条例>的议案》(1号议案),旨在进一步保护钦江,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为做好1号议案办理工作,进一步了解钦江流域保护情况,研究钦江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钦江保护工作,调研组深入排污口截流口、污水管网建设现场、提水泵站、垃圾焚烧、医废处理等现场察看具体情况。随后,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民政府汇报了钦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发改、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卫生、林业、城管等有关部门也结合了各自职能作汇报,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沈小军指出,加快办理1号议案推进《钦州市钦江保护条例》的制定意义重大,事关钦州市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全局。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钦江保护工作,继续强力推进钦江水质综合治理。开展立法调研要将保护和开发利用相结合,明确钦江保护适用范围、许可范围、禁止性行为、责任主体等方面内容,按照工作实际需要,结合平陆运河规划情况,细化完善条例条文,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 梁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