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免去:
黄登成的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郑琥的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华的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二)
决定任命:
何惠贤(女)为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胡颎为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郑琥为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三)
任命:
卢运彪为钦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冯国旭)(一)
黄登成的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郑琥的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华的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二)
决定任命:
何惠贤(女)为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胡颎为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郑琥为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三)
任命:
卢运彪为钦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冯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