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现场。黄其淋 摄
李磊岩讲话。黄其淋 摄
陈仅讲话。黄其淋 摄
与会人员就立法项目进行讨论交流。黄其淋 摄
本网讯 8月17日,为做好钦州市大蚝种苗资源保护立法工作,进一步研究大蚝种苗资源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钦州大蚝种苗资源保护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磊岩、陈仅出席。
钦州是著名的“中国大蚝之乡”,是我国大蚝的主产区及种苗供应地,我市茅尾海是天然大蚝苗种主要场所,是我国最大的大蚝天然采苗区,大蚝种苗不仅满足广西沿海本地养殖需要,还输送到广东、海南等地,占我国南方大蚝种苗市场70%以上。2011年钦州大蚝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2021年5月,钦州大蚝再次荣登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品牌价值评价榜,品牌价值达48.84亿元。近年来,由于出现大蚝苗种资源利用方面存在的养殖空间缩减、产业无序扩张、掠夺性采苗、蚝苗数量质量下降、亲本资源衰竭、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天然蚝苗在质量上和数量已不能满足大蚝产业发展需求,大大制约了我市大蚝产业的发展。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局,钦南区人民政府以及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围绕我市目前大蚝产业发展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选准立法项目进行了讨论交流,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我市大蚝种苗天然繁育基地立法保护是紧迫的、必要的、可行的,从“小切口”立法,体现地方特色,一是立法方向侧重于通过地方立法设立茅尾海钦州大蚝苗种保护区域,划定大蚝天然种质资源区域、天然蚝苗采集区域、大蚝天然保苗及中培区域;二是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于今年10月份前起草法规的初稿;三是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指导好市农业农村局的法规起草工作,争取将该项立法项目列入明年立法初审项目,努力护航我市大蚝特色优势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褚之宜主持座谈会。
(责任编辑:编辑:冯国旭 刘锻 梁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