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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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0月15日在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廖庆峰

2021-10-26 50527次浏览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围绕“七大体系”“五大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四大提升工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核心业务指标居全区检察机关前3名的数量逐年上升,从2017年的14项上升到2021年8月的40项,总数排名跃居全区检察机关第2位。39项工作(集体或个人)获全国性表彰,266项获全区性表彰,获立三等功以上11人,涌现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先进集体、“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模范典型,钦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中央政法委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先进单位。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把讲政治落实到服务大局中,推动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贯彻实施法律监督,全面落实“第一议题”“第二议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市委及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修订党组工作规则,自觉把党的领导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打好舆论主动仗,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服务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自由贸易试验区”“向海经济”等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出台《钦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建设的意见》,挂牌成立派驻钦州港片区检察室,推进自贸区检察治理。深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近海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北钦防一体化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牵头北海市人民检察院、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和北部湾大学建立全区首个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北钦防共同签署《皇冠体育:建立北部湾海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出台《钦州市人民检察院皇冠体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服务政府有关部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服务,努力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经营类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对79名涉案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捕不诉或建议适用缓刑。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解决涉案企业因不必要羁押影响生产经营等问题,严防“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开展涉企“挂案”清理专项监督,督促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9件,让企业卸下包袱放手发展。提供“订单式”维权服务,设立非公经济工作站2个,组织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活动233人次,提供法律咨询71人次,妥善处理涉企案(事)件60件。

助力决战决胜三大攻坚战。实行“专项治理+司法救助+对口援助”助力脱贫攻坚,查办挤占、挪用、截留、虚报冒领惠农扶贫资金犯罪10人,提起公诉11人;运用司法救助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301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10.7万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深做实“河长+检察长”“林场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钦北区人民检察院与钦州市三十六曲林场成立全区首个公益生态修复基地;开展“钦江水资源与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等专项活动,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提起公诉627人,督促追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4400余万元,回收和清理各类固体废物垃圾9200余吨,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会同法院、公安等部门签署《皇冠体育:共同打击洗钱犯罪若干工作意见》,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网络传销、洗钱犯罪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669人。

二、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平安钦州法治钦州建设

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检察履职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568件12671人,提起公诉9440件14339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皇冠体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依法快诉涉疫刑事犯罪嫌疑人47人,制发疫情防控等检察建议8份,助推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积极参与防范打击“法轮功”“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犯罪,提起公诉27人。严惩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688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提起公诉2526人。重拳维护网络安靖,依法提起公诉前端“两卡”犯罪218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49人。

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始终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批准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144人,提起公诉300人;纠正漏捕6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人,纠正遗漏罪行24人。依法办理苏美洋等56人、彭定尚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聚焦“打伞破网”,发现和移送“保护伞”线索83条,办理“保护伞”4人。聚力“打财断血”,落实涉案财产每案必审机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确保黑财清底。聚效扫黑除恶常态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漏洞、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25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90余项。

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7件7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件24人,依法查办陈凤坤受贿案,莫东培滥用职权、受贿案等典型案件。2018年“两反”转隶后,深化监检衔接,应纪委监委邀请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6件,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嫌疑人48人,决定逮捕46人,提起公诉183人。依法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立案查处2件3人。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候选人廉政犯罪情况查询19次,涉及2247人。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出台《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2020-2022年)》《钦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制度》,为钦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提供检察方案。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各类群众信访3726件,群众信访“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均达到100%。深化公开审查、检察听证工作,建立健全“检察官+律师”化解信访案件机制,化解信访案件156件,息访147件。贯彻刑事和解司法政策,促成和解571人,和解金额达4014.2万元。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290人。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19年提出抗诉的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持续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救助工作,累计为37人发放救助金15.1万元。实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监护令、支持起诉等方式加强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联合教育、公安等八部门出台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引入未成年人心理援助项目。钦南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深入开展“涉案未成年人需求转介机制”项目。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教育,法治副校长覆盖54所中小学校,开展进校园活动487场次,打造“钦松E课”“荔乡未检”等线上教育品牌,受教育学生累计达17万余人。

三、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全力守护公平正义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也做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834人,监督立案230件,监督撤案52件,书面提出纠正违法326件;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2291人、不提起公诉272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完善抗诉案件一体化工作机制,对法律适用不当、量刑确有错误情形提出抗诉73件。强化刑事强制措施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严防“纸面服刑”“提钱出狱”,书面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80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297人,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49人。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59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6件。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会签《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制度》,依法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8件。推动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支持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提出执行检察建议146件。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等专项活动,依法为弱势群体“撑腰”。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发挥行政检察监督“一手托两家”作用,既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理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8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2件,制发检察建议40件,已被采纳36件。健全与行政执法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分别与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会签《皇冠体育: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一站式”协作配合实施意见》《皇冠体育: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成立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发现案件线索612件,立案52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66件,提起诉讼17件。守护好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和国家“钱袋子”安全,立案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90件;督促相关部门对142个公共道路窨井盖进行处理;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35件,配合、支持行政机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1.65亿元。捍卫英烈权益,开展“学党史 缅英烈 护忠魂”保护英烈等专项监督活动,推动相关部门争取1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修缮烈士纪念设施和日常维护。深化“检察+”协同工作机制,与市市场监管、水利、海警、林业等14个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探索推进污染者同步承担环境侵权责任与赔偿损害、修复环境责任,实行“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司法办案模式,在办理钦州港“5·12”硫酸泄漏污染环境案中,追究违法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成功追偿经济损失4015万元,推动惩治、修复、治理的有机统一。

四、巩固深化检察改革成果,提升检察现代化水平

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完善法律监督体系,不断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全力推进检察机关重塑性变革。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划转中央政法专项编制88个、转隶57人。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将内设机构数量从71个整合为40个,减少44%,以机构“瘦身”推进履职增效。深化司法体制及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员额检察官管理、选任、退出、增补机制,遴选新增检察官4批次139人,退出员额检察官(不含转隶)15名,实现动态管理有序调整。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工作机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03件。

全力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捕诉一体、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办案机制。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立广西首个驻看守所值班律师专用会见室、法律援助中心检察工作站,2019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068件6296人,适用率从2019年的42.9%上升到2021年1-8月的90.58%。完善和规范检察建议提出、受理、办理、反馈机制,聚焦群众关注热点难点,向相关领域和行业发出检察建议537份。

全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努力将每起案件办到极致,刑事检察“案-件比”从2019年的1:1.62优化为1:1.03,不捕复核率、不诉复议率、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率、无罪判决率等28项质效指标排名全区第一。构建案件质效评价体系,一体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公务员考核和司法绩效考核,以考评倒逼办案质效提升。建立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核心业务数据进行研判分析。创新“外脑”引入,聘请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9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14名,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32名。

五、加强检察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放松,不断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坚持党建促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统筹推出27项“检察为民办实事”专项活动,推行12项便民利民措施。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砥砺初心使命、锤炼党性修养。开展党组书记“党建+检察业务”主题调研日等活动,以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质量。

坚持素质强检。构建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以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政治轮训等形式组织各类培训336期1万余人次。推进检察官与法官、警官、律师等同堂培训112人次。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开展轮岗交流、挂职锻炼15人次,为干部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强化典型宣传,树立业务楷模,3个集体获评全区检察业务优秀集体,8人获评全区检察业务能手、标兵,32件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精品、优秀、典型案例。

坚持强基固检。持续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积极开展“结对共建”“一院一品”工作,着力筑牢基层根基、释放基层活力。强化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建设,两级检察院年预算从2016年5634.46万元上升至2021年6112.14万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智能会议室等项目建设规范完善,“三远一网”、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初显成效。

坚持从严治检。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做实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巡视巡察整改等工作,强力整治顽瘴痼疾9项,力推常态化治理建章立制20项。开展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等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415件。

六、全面接受人民监督,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

坚定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践行权责明确、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监督。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工作、司法体制改革、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协助出台《皇冠体育: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认真贯彻人大会议决定,对人大代表提出的245条意见建议专题研究、逐条回复,事项化、清单化推进落实。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3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好。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和社会群众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339人次,“零距离”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市政协提案6件,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58人次。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28次,广泛听取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079份、生效法律文书7126份,季度定期公布主要检察业务数据,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监督。建立健全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制度,依法接受监察监督。落实联席会议、提前介入等机制,强化侦查权运行监督制约。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促进审诉关系良性互动。与司法行政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促进刑罚执行严格公正。完善检律会商机制,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建议,对帮助我们改进工作、解决困难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检察履职能力水平跟不上、不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性、系统性、实效性还需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力度和质效与人民群众要求还有差距,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短板;三是全面展示检察工作和树立检察英模形象力度不足,还需进一步提升检察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科学化水平;四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极少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管党治检工作仍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奋力实现政治责任新担当、服务大局新贡献、法律监督新作为、业务素能新水平、检察队伍新形象,全面推进钦州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建成广西工业强市,实现“港、区、产、城、人”发展愿景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更强精神在落实政治建设要求中展现检察新担当。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规范和落实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健全党组重点工作项目化推进机制。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实举措在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检察新贡献。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民主团结和边疆安宁。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探索督促涉案企业依法合规管理,助力企业走上经营发展坦途。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平陆运河等建设。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促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进平安钦州建设。

三、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更大力度在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中展现检察新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皇冠体育: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健全民事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共赢”“事了”“人和”“政和”。推动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办理公益受损严重、人民反映强烈的新领域案件。创新未成年人检察,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积极稳妥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四、坚持改革创新,以更高标准在提升履职能力中展现检察新水平。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发挥“案-件比”指挥棒作用,健全业务数据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工作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办案力量统筹调配,推动专业化办案团队组建。强化科技装备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推进司法办案中检测技术协作配合机制。深化阳光司法,健全新闻发布常态化机制,完善案件信息公开、检察听证等建设。

五、坚持过硬标准,以更严要求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展现检察新形象。常态化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走深走实。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质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效。持续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入开展模范机关、文明单位、“一院N品”等检察文化创建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用心用情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和委员提案,完善代表委员转交事项、案件督办机制,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答复。精细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和视察工作,健全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络机制,健全与工商联沟通联系、协作配合机制。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只争朝夕、马上就办、风雨无阻,努力建成广西工业强市,加快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发展愿景,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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