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谭乃豪 摄
2021年北钦防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协同联席会议在钦州举行。谭乃豪 摄
广西民族大学钦州立法服务基地揭牌仪式现场。谭乃豪 摄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漫画宣传《钦州市中心城区绿化条例》。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组成人员认真审议《钦州市中心城区绿化条例》(草案)。谭乃豪 摄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第三党支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动立法工作。谭乃豪 摄
本网讯
也许,在你眼中,立法可能是“高大上”和“高精尖”的活动。
自2015年开始,设区市获得地方立法权,我市就得以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进行立法,为我们钦州人管好身边事提供了法治手段和途径。所以,立法离我们并不遥远。
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积极探索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好形式、好办法,让地方立法走到群众身边,让人民群众有皇冠体育、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守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红色文化”“楹联文化”“书院文化”“岭南文化”“海丝文化”,这是钦州人民特有的“乡愁记忆”,于2021年8月1日施行的《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把落点放在守护人民的美丽乡愁与推动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上,传统村落每一步法治化的保护和发展,都将汇聚起钦州人民的精神认同。
打造宜居康寿的钦州,“园林生活十年计划”从规范性文件一举写入《钦州市中心城区绿化管理条例》,明确了绿化管理责任人职责和违反绿化管理人职责的法律责任,让城市绿化工程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擦亮了绿色的城市底色。
正在审议的《钦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作为北钦防三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协同项目,在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经验、海产品交易管理等方面更为广泛地收集了民意,将“标准化、清洁化、超市化、综合化”的发展方向体现到条文中,推动形成整洁、生态、有序的购物场所,守护好百姓的“菜篮子”。
“参与”:最大限度凝聚民意
法治的步伐在加快,人民对立法的期盼,已不仅是有没有,而是有没有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如何让立法亲近人民、更接地气,市人大常委会从立法立项、调研、起草、修改、审议、普法各个环节,邀民参与、问计于民、汇聚民意。
立什么法?——人民才有话语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是编制立法计划规划的重要一步,常委会在此基础上,紧扣市委重点工作,紧贴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由人大各个专委组织专委委员、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开展立法前期调研,让皇冠体育民众关注的问题走进立法视野,确保了科学精准选题,立人民需要的法规。
怎样立好法?——用人民的力量。多次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伴随着立法修改的全过程,常委会还积极推动立法智力新支持,加强与广西民族大学、北部湾大学合作,建立了“钦州市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借用“外脑”提升立法论证和评估工作,推动了建立起我市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钦州市二中(初中部)也成功申报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切实打通了民意“最后一公里”。
立法之后?——让法规回到“人民群众中去”。常委会把普法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新闻发布会做到了法规颁布与解读同步,“新媒体+漫画解读”提高了法规的传播力和可读性,指导执法部门在法规施行的重点区域设置漫画宣传牌等做法,以线上线下、直观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真正地拉近了人民与法规的距离。
“构建”:最大化立法合力
常委会在立法实践中为立法机制下足了“绣花功夫”,为高质量立法打好制度基础。
——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简报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人代表的高质量审议发言具有代表性和人民性,实现了及时有效地把民意融入法规修改过程。
——“党建+立法”工作机制。以联合主题党日的形式,加强人大立法队伍与法规主要执法部门的结对协作,让法规办理从小团队突击向大兵团作战转变,立法力量最大化发挥。
——“问题清单”工作法,在我市立法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立法工作方法,通过找准“问题属性”、区分“问题类别”、罗列“具体表现”、指向“对应条文”,转化成《问题清单表》,以高效、精准、简单的操作有效指导条例草案起草工作,获得了起草部门同志的好评。
此外,立法意见征集机制、统一审议机制、动态法规评估和论证机制、扁平化沟通机制、直通车式反馈机制、立法协同机制等,共同构建起立法工作体系的“四梁八柱”,确保立法各环节顺畅有序、扩大公众有效参与、法规质量有效提升、人民意愿充分体现。
这一次次“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人民参与,一项项“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立法机制,事实上,地方立法就近在咫尺,就在你我身边。
地方立法,需要您的支持和参与,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钦州立法的崭新实践。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