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武利工业园区业成木业有限公司了解生产情况。钟桃 摄
在那隆东风华侨林场检查森林防火器材配置情况。 李世征 摄
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李世征 摄
本网灵山讯 4月20日至22日,灵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荣胜率检查组对灵山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情况进行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前,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委组织检查组成员开展森林法要点学习,领学解读法律条文,全面了解和把握立法目的和精神,为更好开展执法检查打好基础。
执法检查组分别到伯劳镇、武利镇、佛子镇、平山镇、三海街道和东风林场、平山林场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等形式开展执法检查,着眼灵山县近年来贯彻实施森林法的实际,重点检查森林法宣传、特色林业产业发展经营、公益生态林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随后,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及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全县贯彻实施森林法的具体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森林法的贯彻落实,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县在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产业、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希望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森林法宣传,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加强林政执法体系建设,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分析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完善森林法执法工作,推动森林法全面贯彻实施,守护好灵山的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