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宁泉泉 摄
举手通过建议将条例草案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提请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宁泉泉 摄
沈小军讲话。徐东 摄
本网讯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6月24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钦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小军出席会议。
会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详细汇报了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全体成员对条例草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审议,对加强停车场规范收费管理、加大小区内停车位利用率、停车位只售不租等方面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
市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分别结合各自部门职责对条例草案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沈小军指出,通过立法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既是人民群众所期盼,也是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高品质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的重要手段。他表示,要对大家在会上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力争制定出立得住、行得通、可操作的高质量地方法规。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张云志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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