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任命:
吴永辉为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决定免去:
莫一格的钦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永辉为钦州市公安局局长。
(三)
免去:
乐永兴的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梁进佳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责任编辑:冯国旭 梁晶晶 姜磊)
(一)
决定任命:
吴永辉为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决定免去:
莫一格的钦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永辉为钦州市公安局局长。
(三)
免去:
乐永兴的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梁进佳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责任编辑:冯国旭 梁晶晶 姜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