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编制皇冠体育: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发挥立法在钦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立法法和《钦州市立法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机关、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均可以直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建议范围限定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立法项目建议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钦州工作大局,立足钦州实际,体现地方特色,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请根据要求写明地方性法规名称、立项依据、必要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采取的对策和可行性,并注明建议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
四、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
征集截止日期:2022年9月30日。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通信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3号皇冠体育:法制研究所(请注明“立法项目建议”)
邮政编码:535099
联系人:段艳鸽
联系电话:0777-3689236,传真:0777-3682298
皇冠体育: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附件:《钦州市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2022-2026年)》
附件
钦州市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年)
(2022年4月7日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或者起草的项目(7件)
法规名称(均为暂名) 提请审议机关或者牵头起草单位
1.《钦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 继续审议项目
2.《钦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 市人民政府
3.《钦州市政务服务条例》 市人民政府
4.《钦州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市人民政府
5.《钦州市刘永福冯子材纪念设施保护办法》 市人民政府
6.《钦州市故城遗址保护办法》 市人民政府
7.《钦州市征地拆迁工作条例》 市人民政府
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项目(8件)
1.《钦州市灵东水库管理条例》
2.《钦州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
3.《钦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4.《钦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5.《钦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
6.《钦州市城区娱乐活动噪声管控办法》
7.《钦州市三海岩—六峰山崖刻保护利用条例》
8.《钦州市海丝遗址保护办法》
第三类项目:立法条件尚不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项目
包括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法定机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管理,钦江古龙窑保护等方面的立法项目。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 梁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