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调研组到我市专题调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情况
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继东率调研组到我市开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吕东旭 摄
本网讯 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继东率调研组于7月13日至14日到我市开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情况专题调研。
自治区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振东随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敏成陪同,副市长林冠汇报我市开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等情况。
随着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上升国家级经济区,钦州市也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全市工程建设总量不断扩大,为保证政府投资工程效益最大化,防止工程造价计价混乱,我市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遵照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了《钦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及四个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建筑市场行为,有效遏制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发生,保证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我市建设领域的社会稳定。
在钦考察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钦州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安110处警中心大楼工程、110KY江东送变线路电缆管沟工程项目实地调研,并与我市人大、政府、法制办、发改委、住建委、审计局、财政局以及企业单位代表座谈,并指出当前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现象。
调研组对我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认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设计千家万户,钦州的工作很有特点,值得借鉴学习。(黄福兴)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