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现场。吴立融 摄
吴志新提出工作要求。吴立融 摄
市委编办(绩效办)汇报前期调研有关情况。吴立融 摄
本网讯 11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钦州市绩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协商座谈会,安排部署《条例》制定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志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工作部署以及地方立法工作的要求,为全面推进设区的市绩效管理工作,积极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实现科学指挥,精准管理,以绩效管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钦州实际,市人大常委会拟将《钦州市绩效管理条例》新增入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初次审议项目,并计划于年内完成一审。
会上,市委编办(绩效办)汇报了前期调研有关情况,与会单位就如何开展好条例的制定提出意见建议。
吴志新指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制定《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突出地方特色,把钦州在绩效管理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做法通过立法上升为地方法规条文。要坚持高质量立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立法工作,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最大限度地征集民意。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立法工作合力,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条例》起草、修改完善、论证、审议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出台的《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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