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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钦州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立法调研

2022-12-08 5116次浏览 作者:谢东晖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在浦北县北通镇污水处理厂调研。谢东晖 摄


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座谈会 。谢东晖 摄


方建安讲话。谢东晖 摄

 

本网讯   根据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11月24日至12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方建安率队开展《钦州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浦北县北通镇及那新水漕村、小江水库实地察看了涉及南流江流域的污水处理排放情况。在座谈会上,市人民政府汇报了条例的起草修订情况,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人大常委会及政府、发改、工信、司法、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分别结合工作职责对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具体条文表述提出意见建议。

方建安指出,我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各部门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因地制宜,做到具体、明确、详细,确保条文能操作、可执行、真管用。要强化流域立法,主动学习借鉴玉林南流江立法保护对科学治理、创新治理、高效治理南流江的机制设置,结合钦州实际,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切实保护和改善我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 梁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