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组在市中级法院检查。谭乃豪 摄
在钦州监狱检查。谭乃豪 摄
在钦北区大寺镇壮汉双语法律援助工作站检查。吴文莉 摄_
在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检查。谭乃豪 摄
王革冰讲话。谭乃豪 摄
吴志新提出意见建议。谭乃豪 摄
执法检查汇报会现场。谭乃豪 摄
本网讯 3月23日至24日,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革冰率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覃天卫陪同检查并作有关情况介绍。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市中级法院、钦州监狱、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灵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灵山县检察院、钦北区大寺镇壮汉双语法律援助工作站、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实地检查,突出对职责履行、援助实施、机制建设及相关保障、宣传教育及监督落实等四个方面进行检查。
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副市长吴永辉代表市人民政府汇报我市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有关情况,并就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以及构建信息大数据平台、完善联动机制、法律队伍建设等问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有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建议,进行交流探讨。
王革冰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所取得的实效。她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皇冠体育: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从法律援助规范及时、保障人员及经费、扩大宣传教育等方面,紧扣法条认真检查,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共享,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公检法司之间衔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要鼓励和支持职业律师队伍和法律志愿者投身法律援助工作,充实法律援助队伍,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要以案说法,加大“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推进法治广西、平安广西建设上作出钦州贡献。
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丘映含参加执法检查并主持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志新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