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现场。沈露 摄
沈小军讲话。沈露 摄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覃重主持座谈会。沈露 摄
参会代表发言。沈露 摄
参会代表发言。沈露 摄
本网讯 9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钦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小军出席座谈会。
《条例》已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召开实施座谈会旨在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推进《条例》的学习解读和宣传贯彻工作,为正式施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沈小军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的贯彻实施,是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是治理城市管理顽疾、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事关千家万户、事关城市形象、事关城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抓当前与谋长远相结合,坚持以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切实把《条例》的规定落实到位。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覃重主持座谈会。
市人大法制监察委、城建环保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公共停车场负责人和经营性专用停车场的经营者、人大代表等参加座谈交流。
(责任编辑:冯国旭 梁晶晶 黄金莲,特约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