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广西旅游条例执法检查
本网讯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斌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从6月20日起对我市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在6月20日召开的执法检查座谈会上,周斌代表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掀起贯彻落实的新高潮,全市旅游工作呈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其次,我市旅游资源在规划上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国内外游客不断增多,旅游市场发展健康、有序,使我市的旅游产业发展不断崛起。第三,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大、档次高、持续发展的能力强,我市已经逐步成为区域性滨海旅游大市。就当前存在的问题,周斌希望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学习宣传《条例》,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把困难和问题梳理,有针对性地逐一解决好,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黄福兴)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