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现场。谭乃豪 摄
覃天卫讲话。谭乃豪 摄
吴志新主持座谈会。谭乃豪 摄
张红丹就政府各职能部门如何贯彻实施《条例》提出要求。谭乃豪 摄
职能部门负责人发言。谭乃豪 摄
本网讯 12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钦州市绩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覃天卫出席并讲话,常委会副主任吴志新主持。
覃天卫指出,《条例》是全国首部在非省会城市层面的绩效立法,也是广西绩效地方立法首创,更是推进我市绩效管理“有法可依”的一件大事。《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绩效管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深刻领会《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加强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涵,坚持“学起来、用起来、督起来”,推动《条例》落实落细落地。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红丹就如何贯彻实施《条例》作了情况介绍。她要求绩效管理相关部门要深刻理解《条例》贯彻实施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带头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条例》经2023年6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9月22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覃重参加会议。市人大法制监察委、社会建设委,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和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绩效管理考评单位、绩效管理责任单位代表以及钦南、钦北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