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局长 李远钦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化债也是政绩”的理念,成功争取国家化债政策支持,按照中央要求全力抓好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实,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偿付债务,严防“爆雷”风险,牢牢守住了债务风险底线,经历了一个十分不易的过程;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举全市之力服务保障平陆运河建设,重点支持沿边临港产业园加快发展,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提供了坚强财政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6.8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81.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1.46亿元、调入资金6.3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0.4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8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73.7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6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9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5.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7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04亿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6亿元,完成预算的97.6%,增长9.8%,其中税收收入43.67亿元,增长17.8%。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67亿元,完成预算的91%,增长5.6%。主要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64.84亿元,完成预算的94.6%,增长6.5%;科学技术支出3.83亿元,完成预算的98.2%,增长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6亿元,完成预算的93%,增长18.9%;卫生健康支出44.91亿元,完成预算的95.2%,增长60.1%;农林水支出24.74亿元,完成预算的78.4%,增长12%。
2. 市本级(含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以下简称“钦州港片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2.6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3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81.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6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78亿元、调入资金1.0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0.4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4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8.7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8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33.9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92亿元、债务转贷22.8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1.4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4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84亿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增长12.4%,其中税收收入24.94亿元,增长8.2%。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89亿元,完成预算的85.6%,与上年基本持平。
(3)预备费执行情况。2023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亿元,年度中没有动用,已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支出133.92亿元(其中用市本级财力补助6.44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3.4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7.9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5亿元。
(5)“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据初步统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7396万元,同比增长30%,较年初预算节约258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管控政策放开后,各项公务活动逐渐恢复正常,相关经费与疫情期间相比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455万元,会议费支出432万元,培训费支出3995万元。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65亿元,2023年动用了0.74亿元,同时,通过将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4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7.65亿元。
其中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6亿元,具体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1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98亿元、调入资金0.7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3.0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4亿元。
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7.85亿元,具体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1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7.1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4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75亿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94亿元,完成预算的135.1%,下降6%,其中税收收入11.69亿元,下降1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国际国内市场因素影响,成品油出口增加,国内销售减少,影响税收收入下降。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4亿元,完成预算的89.8%,下降23.9%。
(3)预备费执行情况。2023年钦州港片区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0.2亿元,执行中没有动用,已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据初步统计,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552万元,同比增长28.7%,较年初预算节约12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管控政策放开后,各项公务活动逐渐恢复正常,相关经费与疫情期间相比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5万元,会议费支出27万元,培训费支出115万元。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末,钦州港片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74亿元,2023年已全部动用,同时,通过将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4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9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35.9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54亿元,完成预算的55.9%,下降58.7%;上级补助收入3.5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4.3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72.54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98.45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31亿元,完成预算的54.9%,下降25.8%;调出资金6.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2.89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7.48亿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7.19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亿元,完成预算的56.4%,下降71.1%;上级补助收入3.5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11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72.54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90.99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27亿元,完成预算的47%,下降66.3%;补助下级支出3.51亿元;调出资金0.9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9.8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8.39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2亿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其中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3.85亿元,具体是: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23亿元,完成预算的78.1%,下降70.6%;上年结余收入7.56亿元;债券转贷收入31.06亿元。
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4.74亿元,具体是: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28亿元,完成预算的58.1%,下降69.7%;上解支出1.38亿元;调出资金0.7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4.29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11亿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142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63万元(全部是市本级收入,各县区没有发生数),完成预算的26%,下降47.5%;上级补助收入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3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540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70万元,完成预算的7.7%,增长102.2%;调出资金117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02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2.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80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63万元,完成预算的26.1%,下降47%;上级补助收入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71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531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5万元,完成预算的6.9%,增长84.2%;补助下级支出46万元;调出资金117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49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钦州港片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3年没有发生数。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58.11亿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2.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8.9%,增长32.3%;上年结余收入65.8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1.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增长19.1%。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6.44亿元。
2.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10.06亿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3.97亿元,完成预算的112%,增长36.3%;上年结余收入46.09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7.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8.3%,增长22.4%。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2.71亿元。
钦州港片区不单独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下同)。
(五)政府债务情况。
1. 政府债务限额。
截至2023年底,自治区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预计621.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0.49亿元、专项债务381.35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463.09亿元,县(区)政府债务限额158.75亿元。
2. 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预计606.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1.6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75.15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450.43亿元,县(区)政府债务余额156.4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 新增政府债务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76.78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平陆运河、污水垃圾处理、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项目。其中:市本级20.79亿元,县(区)55.99亿元。
4. 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自治区转贷我市再融资债券196.17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其中:市本级179.42亿元,县(区)16.75亿元。
5. 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197.91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179.84亿元,县(区)政府债务还本18.07亿元。各级到期政府债务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6. 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4.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5.33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9.52亿元。分级来看:市本级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0.65亿元,县(区)政府债务付息支出4.2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7. 未来几年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全市政府债券2024年到期本金21.12亿元、2025年到期本金34.53亿元、2026年到期本金61.14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21.25亿元、2028年到期本金83.7亿元、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380.18亿元。以上到期本金主要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债券项目专项收入和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还本风险总体可控。
(六)落实市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面对矛盾错综复杂、挑战机遇交织的经济财政形势,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锚定市委“359”目标任务体系,全面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落实落细积极财政政策,以更大力度“开源节流”,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力以赴化解债务风险,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成效,让发展成果皇冠体育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1. 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一年来,我们持续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加力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市财政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不断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6亿元,同比增长9.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67亿元,同比增长5.6%,收支规模均创历史新高,收支增速均排全区前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43.67亿元,同比增长17.8%,增速排全区第四,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1.6%,较去年提高3.5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是纵深推进财源建设取得新成效。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出台全市高质量推进财源建设实施方案,高位谋划推动财源建设,建立健全跨层级、跨部门的财源建设机制,构建齐抓共管促财源“大格局”。首创出台《钦州市招商引资项目财税预评估暂行办法》,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财税预评估机制,引导树立财源意识和绩效理念,提高项目投入产出效益。抢抓平陆运河建设重大机遇,出台加强平陆运河经济带财源建设工作方案,全力服务平陆运河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打造税收新增长点。自平陆运河开工建设以来,累计挖潜相关税费5.57亿元。运用涉税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加强风电光伏行业税收管理,共挖潜新增风电项目地方税收超过1亿元。全力支持中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华谊三期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推动早投产出效益,不断夯实财源增长基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创历史新高。
二是获得上级资金支持实现历史性突破。制定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方案,抢抓平陆运河、中国—东盟合作产业区建设机遇,重点围绕中央支持广西等上级政策取向和资金投向,深入挖掘钦州特殊性因素,加强项目策划包装,更加精准有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3年我市争取到各类上级资金共458.09亿元,是历史上获得上级资金支持最多的一年,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85.14亿元,同口径增长6.8%;争取政府债券资金272.95亿元,其中用于钦州港片区、产业园区、平陆运河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新增政府债券资金76.78亿元,增长83.2%,增强全市重大战略财力保障。
2.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一年来,我们认真抓好稳经济、促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沿边临港产业园加快发展,支持向海产业发展壮大,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是有效支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筹措12.5亿元落实平陆运河项目钦州出资,争取自治区同意分年度支持钦州城区桥梁改建投资资金12.4亿元,平陆运河进入全线建设新阶段,加快实现“一河贯通、八桂向海”的对外开放格局;统筹10.12亿元支持金鼓江疏港(钦海)大道工程、陆海新通道(钦州)国际集装箱分拨中心等沿边临港产业园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港口设施功能实现扩能升级,大风江大桥建成通车,龙门大桥主航道桥顺利合龙,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实现新突破。筹措资金0.2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发展、优化进口结构,提升对外开放平台建设,促进对外贸易经济总体较快增长,预计2023年我市外贸进出口额753亿元,同比增长17.3%。深入推进中马金融创新试点政策扩面推广,成功落地广西首笔“QFLP+跨境人民币”业务,丰富创新业务使用场景。
二是大力支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投入力度,筹措资金13.74亿元支持产业园区完善路网、电网、信息网以及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产业园区承载力,推动工业企业集群集聚发展。筹措资金1.03亿元,支持一批企业实现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转型升级,推进制造业企业补链强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增产增效。2023年钦州石化产业园产值规模历史性突破1000亿元大关、预计达到1080亿元,成为西南地区首家千亿级专业化工园区,连续11年上榜中国化工园区30强,绿色石化产业集群初显规模。
三是强化财金联动助企纾困显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3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缓费15.7亿元,助企纾困解难,提振市场发展信心。充分运用“桂惠贷”政策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造高质量金融供给,重点支持我市工业、农业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2023年全市“桂惠贷”累计投放金额142.28亿元,惠及7251户市场主体,直接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2.48亿元。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助企纾困解难,2023年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新增发生额14.17亿元,发生户数1298户,在保金额17.67亿元,在保户数1559户、同比增加882户,实现大幅增长。金融信贷投放增长强劲,预计2023年末全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3556.65亿元,同比增长14.96%,增速排全区第一。全市保费收入33.17亿元,同比增长4.8%,增速排全区前六。
四是有效支持服务业和消费回暖发展。筹措资金0.59亿元,支持钦南区和浦北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以及钦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二期)、广西中伟锂电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支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汽车促消费等活动释放消费潜力,对批发零售企业上规入统进行奖励;开展“钦州市迎新春购房季活动”,对参加购房季活动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助推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
五是加力推进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把科技支出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全市科技支出3.83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其中市本级和各县区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比分别达到2%、1%,均达到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要求。市本级安排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0.35亿元,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究与开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科技孵化基地建设发展等。2023年,全市累计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51项,推动新增自治区级创新平台8家,212家企业获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入库新高。
3. 重点民生保障有力有效。一年来,我们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财政支出的重要位置,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市教育、社保、医疗、农林水等涉及民生支出221.37亿元、同比增长5.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6%,占比持续保持在八成以上,民生事业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大力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资金47.23亿元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中筹措财政衔接资金7.39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和持续增收;筹措资金5.22亿元支持耕地建设和保障粮食安全,助力我市粮食面积、产量实现“四年增”;筹措资金7.15亿元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生猪、渔业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筹措资金19.57亿元支持乡村建设和治理,进一步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成绩明显,我市及四个县区在2022年度全区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中均获得A等成绩,2023年以来获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粮食生产激励等各类乡村振兴激励资金1.45亿元。
二是大力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加大投入力度和优化支出结构并举,全市教育支出64.84亿元,同比增长6.5%,实现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其中,筹措资金5.43亿元,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聚焦群众入学需求,全力推进市外国语学校新校区、钦北新城康桥小学、浦北县第九小学、灵城四中等607个新建、改扩建教育项目,市外国语学校顺利实现“民转公”,2023年全市新增学位6570个。围绕“精准资助、不落一人”目标,筹措资金2.37亿元资助家庭困难学生37.25万人次,保障家庭困难学生能够及时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等补助政策。筹措资金1.13亿元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全市1219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均已供餐,受惠学生44.79万人,首次实现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筹措资金1.49亿元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政策,不断健全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支持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
三是大力支持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卫生健康合计支出85.17亿元,同比增长37.6%,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其中,筹措资金1.35亿元,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各类群体就业;筹措资金8.17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36元提高到146元;筹措资金20.28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10元提高到640元;筹措资金8.48亿元,用于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支出,确保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筹措资金0.88亿元,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各领域从无到有、从有到优,钦州市入选2023年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试点城市;筹措资金2.92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9元,推动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均等化;筹措资金1.21亿元,支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四是大力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筹措资金3.1亿元用于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农用地安全利用以及钦江、南流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筹措资金1.28亿元支持开展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打造一批绿色村屯,改善提升村容村貌。“合作社”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模式获全国推广,“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案例入选第二批全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五是大力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筹措资金1.1亿元,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体育健身工程,落实公共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政策,承办环广西自行车赛钦州段赛事、学青会钦州赛区比赛等体育赛事活动,开展钦州“壮族三月三”文化旅游品牌活动、第八届千年坭兴陶钦江古龙窑火祭仪式、钦州蚝情节等活动;支持推进保护利用刘冯旧居、龙武庄园、越州故城等文物,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钦州坭兴陶文化节暨古龙窑火祭大典等非遗活动;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广西“灵山人遗址”景区文旅服务设施建设。钦州市图书馆获评国家一级图书馆,灵山县入选广西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
六是大力支持食品安全“防护网”建设。筹措食品安全保障资金0.27亿元,支持钦州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推进学校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升级改造,全市818所学校食堂和3家校外供餐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打造24小时自动抓拍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钦州“食安码”—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形成智慧监管创新发展格局,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钦州市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是全国第三批、广西首次获此殊荣的两个城市之一,实现了广西“零”的突破。
4. 财政风险底线兜牢兜实。一年来,我们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面落实“三保”主体责任,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强化“三保”专户流入流出和余额监测管理,及时足额调入库款到“三保”专户,2023年全市“三保”支出152.98亿元,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稳住经济社会“压舱石”,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全市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
二是全力以赴化解债务风险。2023年通过争取国家化债政策和预算安排资金等方式,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212.76亿元。制定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强全口径债务风险防控管理,确保兜牢财政金融风险底线。
三是有效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组织开展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各单位协同应急处突能力。建立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协同稳控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源头治理,2023年立案侦查非法集资案件3件,切实保障地方金融秩序安全稳定。
5. 财政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一年来,我们坚持改革创新,聚焦零基预算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加大改革推进力度,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推动零基预算改革走深走实。坚持以收定支原则编制预算,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优先保障“三保”需求,科学规划、稳步实施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采取有效增收节支措施,加大各方面财政资金和各类存量资金统筹力度。
二是稳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部署,加快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制定钦州市与城区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空前力度激励城区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市与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财政体制运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市与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财政体制。建立健全全市财政运行会商机制,增强统筹调度能力,确保市县财政平稳运行。
三是持续推动财金联动引领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推动财政金融联动引领钦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若干措施,持续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财政金融联动效应,深化钦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围绕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行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十项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从严推进财会监督问题查处,严肃财经纪律,使财经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优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行政审批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加强会计管理工作,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全市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高效率完成全市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工作,高水平多渠道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进一步推广“政采贷”线上融资业务,2023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24.8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4.08亿元,节约资金0.76亿元,节约率3.1%;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2023年全市共完成财政投资项目评审1082个,总接审100.43亿元,总审减10.77亿元,平均审减率为11%。
6.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一年来,我们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2023年广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验收中获得“优秀”等次。
一是抓细事前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目标随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报送、同步批复、同步公开。
二是抓牢事中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组织各预算部门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开展自行监控,实现自行监控100%全覆盖。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整改重点监控发现的问题,保障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是抓好事后绩效评价。组织各预算部门对预算项目支出和一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同步公开,实现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100%全覆盖。选取民生关注的项目和部门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扩大评价项目类型,细化评分指标,提升评价质量。
四是抓实绩效结果运用。通过结果反馈与整改、结果公开、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等方式,促进结果应用多样化,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预算部门机关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压实预算部门主体责任。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钦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各位代表,由于2023年度决算编制尚未完成,现在向各位代表报告的全市和市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如有出入,待全市和市本级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或批准。
各位代表,2023年全市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关心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仍存在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不稳,刚性支出及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财政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措施需要进一步巩固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4年,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但地缘、贸易、金融等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全球经济依然低迷,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从财政收入看,随着平陆运河全线加快建设,平陆运河经济带的加快打造,中石油炼化一体化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钦州的发展充满着光明的前景和源源不断的动力,经济发展有望保持领先态势,但经济运行面临的风险挑战也不小,外部经济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财政收入增速受到制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偏小,可用财力增长乏力。从财政支出看,2024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在保证支出强度的基础上注重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在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需要更大力度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财政支出将持续刚性增长,需要以更大力度压减其他一般性、非必要支出,确保刚性支出需求。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至关重要。2024年全市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深入落实市委“359”目标任务体系,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风险管理,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持续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保障财政可持续和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预算体制,为写好“港、区、产、城、人”五篇文章,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钦州篇章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 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87.1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38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8%;上级补助收入131.9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3.04亿元;调入资金22.6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6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6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87.1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98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长2.8%;上解上级支出3.1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98亿元。收支平衡。
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24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92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11.4%;上级补助收入131.9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4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84亿元;调入资金2.3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6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24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67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长7.9%;补助下级支出103.6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1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2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21亿元。收支平衡。
其中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7.35亿元,具体是: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1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2.6%;上级补助收入1.6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75亿元;调入资金0.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亿元。
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7.35亿元,具体是: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3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长38.8%;上解上级支出2.02亿元;债务还本1.6亿元。收支平衡。
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市本级预备费安排109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过程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增加支出和其他不可预见的支出。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7985万元,总额比2023年年初预算下降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公务接待费1120万元,培训费4000万元,会议费720万元。
3. 市本级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是民生保障专项资金安排6.88亿元,其中:科教文体发展专项2.2亿元;卫生健康社保专项2.27亿元;农村农业发展专项0.93亿元;节能减排专项0.43亿元;交通运输发展专项0.58亿元;粮食安全、应急、住房保障等专项0.47亿元。
二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6.3亿元,其中:工业发展及产业扶持专项5.5亿元;金融发展专项0.58亿元;国企改制等专项0.22亿元。
三是综合保障专项经费安排1.65亿元,其中:人才发展专项0.36亿元;基层党建专项0.3亿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0.58亿元;口岸、物流及自然资源管理等专项0.41亿元。
四是一般债务偿还专项安排13.48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 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38.1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29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156.9%。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38.1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36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长3.1%,收支平衡。
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67.18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63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98.2%。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67.18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25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下降23.6%,收支平衡。
其中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28.99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87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23.9%。根据以收定支原则,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28.99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21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长4.6%,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 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2029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8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11.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2029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1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下降66.3%,收支平衡。
2.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866万元,总支出安排1866万元,收支平衡。
其中钦州港片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钦州港片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631万元,总支出安排631万元,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 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65.81亿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38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3.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1.1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长6.2%。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4.71亿元。
2.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11.49亿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8.78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8.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4.59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长3.6%。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6.9亿元。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24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是一个指导性的指标,待各县(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六)政府债券收支和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
1. 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目前编入2024年预算草案的地方政府债券均为再融资债券,其中一般债券11.67亿元、专项债券7.47亿元,合计19.14亿元。预计后期自治区还会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届时我们再根据自治区下达情况,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 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2024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21.12亿元,通过组织发行再融资债券19.14亿元和各级预算安排资金1.98亿元偿还。
全市2024年应付政府债券利息19.47亿元,全部通过各级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全市政府债券到期本息预算已全额保障。
3. 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从偿债计划安排来看,一般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统筹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资金、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以及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安排偿付;专项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动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对应项目的专项收入(如车辆通行费收入、公立医院诊疗费和住院费收入等),以及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偿付。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不断增强,各级财政实力将逐步壮大,同时债券项目收益将逐步显现,全市财政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前,我们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加快安排2023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安排2024年需要及时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计共安排支出约7亿元,主要用于1-2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金发放、兑现结转项目支出等。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钦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
三、完成2024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深耕财源建设,持续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
一是常态化推进财源建设。认真落实好全市财源建设实施方案和平陆运河经济带财源建设工作方案,持续高位常态化推进财源建设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运转高效的财源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加大力度挖潜增收。切实抓好平陆运河经济带财源建设,加大对平陆运河税收挖潜力度,打造新的财源“增长极”。三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更加精准落实“桂惠贷”政策,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皇冠体育优质税源。四是严格财政收入管理。完善财税协同机制,严厉打击偷税、骗税行为,依法依规征管缴库,严禁虚收空转和违规减免税费,堵塞管理漏洞,持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五是加力精准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吃透把准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抓紧政策机遇、紧跟资金动向,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加强上下协同横向联动,优化争取策略方式,提高争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实现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取得新突破。
(二)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一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以更大力度严把支出关口,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在2023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减20%。实施追加预算审核负面清单,严格预算追加办理规则,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把皇冠体育的财政资金腾挪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二是加强资金资产统筹盘活力度。加强各类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各类沉淀资金盘活使用力度,深挖各类资产资源的统筹盘活潜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增强政府调控统筹能力。三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补齐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短板,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加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投入保障。统筹各类专项资金、专项债券等,集中财力办大事,围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重点支持高质量建设平陆运河、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支持向海产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全力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五是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新增重大支出事前绩效评估论证,细化量化财政支出绩效目标,不断完善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方法,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成效。
(三)加强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一是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履行“三保”保障主体责任,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避免发生挤占、挪用“三保”资金、社保基金等问题,确保“三保”领域不发生任何风险。二是牢牢守住财政金融风险底线。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确保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认真落实化债一揽子方案,加快推进资产盘活处置、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等,竭尽所能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偿付债务。加快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升级,从根本上化解债务风险。三是抓严财会监督。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常态化开展财经秩序整治,将财会监督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推进将财会监督工作深度嵌入财政主体业务。认真落实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的发现问题的整改,注重从完善相关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层面,采取有力措施堵漏洞、补短板,强化标本兼治,源头防范问题再次出现,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四)深化财政金融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以更大力度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提升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各环节流程,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促进预算管理更加规范,推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主动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二是有序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积极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落实好市与城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市与城区财政运行情况评估,加强分析研判,强化预警管理,力促新体制高效平稳运行,有效激发城区发展活力。运用好市与钦州港片区财政体制运行情况中期评估成果,进一步理顺并调整完善市与钦州港片区的财政分配关系,有序推动改革进程。三是持续推进金融领域改革。继续探索扩大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适用范围,进一步完善“桂惠贷”监管和服务机制、优化政策助企效果,持续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扩大“线上+线下”金融供给支持农村产业发展。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攻坚克难、积极奋进,全力推进市委“359”目标任务体系,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钦州篇章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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