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钦北区翰林尊府小区察看居民电动车充电和停放情况。谢东晖 摄
在钦南区鸿福小区察看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谢东晖 摄
在灵山县同顺花园小区察看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谢东晖 摄
沈小军讲话。谢东晖 摄
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座谈会。谢东晖 摄
本网讯 根据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5月下旬至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小军率调研组开展我市住宅小区新能源车充能管理立法调研,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组在集中学习新能源车充能管理消防安全业务知识的基础上,先后实地走访主城区和灵山县的翰林尊府、百利华庭二区、鸿福、奥林华府、松宇时代城、同顺花园等15个居民住宅小区,详细了解电动自行车小区集中充电设施建设使用、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管护以及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责任落实等有关情况,围绕加强住宅小区新能源车充能管理和开展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召开3场座谈会,分别听取居民代表、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以及市有关部门、县(区)、街道、社区等各方意见建议。
沈小军指出,调研组要将在此次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我市住宅小区新能源车充能管理立法工作。有关部门要以近期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为契机,尽快摸清我市电动车底数,加强地下车库分散充电设施、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快完善新能源车充电桩报装、审批、建设、验收、管护流程,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并抓好落实;要聚焦部分住宅小区新能源车充电停车难问题,通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设小区周边停车位配套充电设施等举措,积极回应居民群众关心关切。
(责任编辑:冯国旭 梁晶晶,特约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