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湾报扫描图
会议现场(钦州湾报扫描图)李景琳 摄
市一届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市人大常委会、政府领导人(钦州湾报扫描图)李景琳 摄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1989年6月,钦州市组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钦州地区联络处(正厅级建制)。
1994年6月2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钦州地区,设置钦州市(地级),同年10月28日挂牌。1994年8月24日,地级钦州市第一次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委员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根据自治区党委要求,为保证撤地设市工作顺利完成,钦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4年10月22日至25日在钦州市举行,来自钦州各战线、各阶层的329名人民代表出席了会议,行使他们作为市第一届人大代表的权力。
这次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选举市长、副市长;选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的举行标志着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开启了钦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纪元。此后,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责任编辑:冯国旭 吕东旭,特约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