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体育: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3年12月10日钦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皇冠体育: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2月,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和对接落实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皇冠体育:实施《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由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和对接落实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皇冠体育:钦州市散居贫困归侨侨眷生产生活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由市人大民族华侨宗教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和对接落实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皇冠体育:钦州市旅游资源保护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由市人大民族华侨宗教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和对接落实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皇冠体育:2013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3年市本级决算。拟安排在6月,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和对接落实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皇冠体育: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和对接落实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皇冠体育: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和对接落实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皇冠体育:全市和市本级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和对接落实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拟安排在6月,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织落实。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拟安排在8月,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落实。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对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具体负责,其他各专工委和办事机构协助做好相应工作。
五、询问
专题询问市人民政府皇冠体育:城市交通建设管理工作的情况。拟安排在10月,由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牵头实施,其他专工委和办事机构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六、跟踪监督的项目
(一)跟踪检查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皇冠体育:镇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拟安排在4月,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跟踪检查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皇冠体育:实施园林生活十年计划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拟安排在6月,由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跟踪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拟安排在10月,由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跟踪检查全市贯彻落实《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皇冠体育: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的决议》的情况。拟安排在12月,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五)跟踪检查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皇冠体育:我市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皇冠体育: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审议意见的情况。拟安排在12月,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