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灵山县开展调研。覃家敬 摄
在浦北县开展调研。覃家敬 摄

召开座谈会。覃家敬 摄
根据年度监督工作安排,9月中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小军率队就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同步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调研组先后前往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的部分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及相关企业实地察看,深入了解我市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展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相关工作情况介绍,并就开展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沈小军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条例》贯彻实施。要加大对《条例》及涉重金属环境污染防治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法治观念。要持续改进执法方式,积极运用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强化部门协同和联动执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