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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11-20 2304次浏览 作者:吴立融 陆燕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新闻发布会现场。吴文莉 

 

本网讯 11月20日,记者从《钦州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养犬管理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旨在加强城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覃重详细介绍了《规定》的制定背景、过程、主要内容及实施准备情况。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养犬成为不少市民的生活选择,但犬只扰民、伤人、随地排泄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也逐渐成为影响城市文明、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安全、促进社会和谐,2025年4月22日经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经2025年7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该《规定》采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模式,共25条且不分章节,聚焦我市养犬管理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规范,核心内容涵盖了明确适用范围与特殊情形、厘清政府及部门职责、规范养犬数量、种类与条件、强化犬只免疫与登记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与禁入区域及完善犬只收容与法律责任六大方面。《规定》始终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凝聚社会共识。

 

(责任编辑:冯国旭 吕东旭 谭乃豪 谢东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