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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3 8559次浏览 作者:钦州人大网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皇冠体育:印发办理钦州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意见的通知

 

钦人大办发〔2011〕9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现将《皇冠体育:办理钦州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皇冠体育:办公室

2011年3月23日    

 

 

皇冠体育:办理钦州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有关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以“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强科教、惠民生”为发展方略,以“十大工程”为抓手,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政府为民服务、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行政执行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工作来抓,推动钦州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时间和步骤

    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时间为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具体步骤如下:

    (一)代表建议交办(2011年3月23日)。召开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到会作动员讲话,明确目标、措施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将代表建议交给各有关单位办理(见附件1)。建议交办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代表建议公布在钦州人大网站(),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及时加强协调、指导和督办工作,对各单位承办建议的情况进行通报,方便承办单位和人大代表查阅,为社会公众在网上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提供有效途径。

    (二)制定工作方案(2011年3月24日至4月2日)。代表建议承办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落实负责办理代表建议的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明确办理时间、目标、措施和要求。

    (三)抓好代表建议办理(2011年4月至7月)。一是承办单位与代表初步沟通。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要与提建议的人大代表进行电话联系或面谈,了解代表提建议的背景和要求,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认真抓好代表建议办理。按照办理意见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建议办理工作,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花力气、求成效。办理过程中,要及时向代表通报进展情况,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工作,进一步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若为几个单位同时承办一个建议的,主办单位要主动承担起牵头、组织、协调、抓落实和答复的责任,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与配合;协办单位要根据建议涉及本单位的内容,自觉履行职责,认真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建议办理落实工作。

    (四)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研讨会(2011年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研讨会,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参会,各承办单位分别汇报办理代表建议情况,了解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人大代表和承办单位的意见建议。

    (五)答复代表建议(2011年6月22日前)。承办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格式(见附件2),撰写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书面答复,呈单位负责人审定,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答复提建议的每位代表(同时抄送市政府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建议答复之后附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3),寄给提建议的每位代表一式两份(承办单位要在寄给代表的信件内附上回寄邮票2.4至4.8元)。如承办单位有多个的,协办单位要将本单位落实办理建议的情况提前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进行梳理汇总后书面答复代表。

    (六)代表建议办理督办(2011年7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一起开展重点建议督办工作。邀请提建议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承办单位领导,深入建议办理工作现场,召开代表建议办理讲评会,听取承办单位介绍情况,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督促承办单位进一步抓好建议办理工作。

    (七)巩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效(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答复后,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巩固建议办理工作成效,不断扩大工作成果。对2011年7月1日前没能完成建议办理工作,或成效不够理想,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按照代表要求,继续采取措施,进一步抓好建议办理工作;对于已取得一定成效的,要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好成绩,做到让人大代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八)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2011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有关单位办理建议的情况报告。

    (九)总结表彰(2012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承办单位和工作人员办理建议的工作情况,评选出2011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并召开会议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建议涉及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反映着人民群众的呼声,体现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各承办单位要从加快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强科教、惠民生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抓好办理代表建议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人员、措施“三落实”。

    (三)提高质量,注重实效。要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注重办理效果。凡是应该办、能够办的,要雷厉风行地办;对需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拿出方案,分步实施,并将进展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对限于条件或由于其他各种原因确实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清楚,以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凡是在答复中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认真抓好落实,决不能敷衍了事;对近几年来连续提出的代表建议,特别要注意加强分析研究,积极慎重地处理。

    (四)创新办法,严格督查。市人大常委会按类别和职能将代表建议分解到市人大各专委和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进行牵头督办,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及各承办单位的联系,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及时掌握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和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典型。

    联系人:张 科(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电话:3689069),何丹(市政府督查室,电话:3688382)。

 

附件(点击下载):

    1、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承办任务分解表

    2、代表建议答复式样

    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