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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莅钦征求招投标实施办法和预算监督条例修订意见

2015-08-12 8852次浏览 作者:周永富 张人和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8月11日至1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莅钦征求招投标实施办法和预算监督条例修订意见。张人和 摄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莫小峰认真听取钦州各方对部分立法内容作修订的意见建议。张人和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敏成参加调研座谈会。张人和 摄

与会人员就修订内容积极建言。张人和 摄

 

本网讯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8月11日至12日,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莫小峰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莅钦开展立法工作调研,就招投标实施办法和预算监督条例的修订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敏成参加调研座谈会并作有关汇报。

调研组分别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修订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修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法制办、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审计局、工商局、质监局等有关单位以及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钦州分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钦州分部等企业的意见建议。参会人员踊跃发言,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座谈交流。

市财政局、审计局和市人大财经委认为,广西2000年3月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也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于2010年进行了修订。依据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预算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目前决定对预算监督条例进行第2次修订很有必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的预算监督审查,规范各级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

莫小峰代表调研组对我市工作表示了肯定,认为我市高度重视招投标工作和预算监督工作,严格落实上级要求部署,工作有成效有经验。大家所提的宝贵意见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和可行性,对于这次立法调研很有帮助。调研组将把这些意见梳理汇总,认真研究,融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修订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修订工作中来。(周永富  张人和)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