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灵山讯 8月26日至31日,灵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奇远、副主任伍岳一、方宗奎、马东生、温念军带队分组深入到各镇及相关部门,对县环保局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深入到平山、烟墩、陆屋等镇的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乡村、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屠宰场、奶牛场、纸厂和宇峰保健厂、桂合丝厂、县污水处理厂等相关单位实地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查阅相关资料、个别访谈等形式,详细了解2013年以来县环保局贯彻执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环保工作方针、政策情况;创建生态县和生态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水源地保护和环保监测体系建设的情况;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勤政廉政建设情况等,全面、客观了解和掌握县环保局工作情况,
在31日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全体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社区干部代表、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纷纷就环保履职情况及相关工作作发言,提出意见建议。调研组认为,县环保局能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监管,严打违法行为,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环保监管的协作机制运行不够到位;环保执法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仍然是薄弱环节;环境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调研组希望环保部门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要依法履职,全面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和环保监管执法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屡查屡犯的要严格依法予以查处。要加大对环保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清楚认识环境环保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环境优先的发展观念,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要积极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环境保护在促进可持续发展中的突出作用,提升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水平。(黄馨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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