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组与市住建委、财政局、市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座谈,听取专题汇报。张人和 摄
执法检查组与采购代理机构有关负责人座谈。张人和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潘才华主持座谈会。张人和 摄
本网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3月1日,国务院又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一法一条例”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意义重大。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6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为期5个月的执法检查。
检查组分别在市本级和各县区召开了采购人、供应商和代理机构座谈会,多方面了解和掌握“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以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同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意见建议。
我市按照公开透明、公正诚信、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落实“采管分离”规定,先后成立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采购制度,强化了采购监管。近年来,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采购目录在原来公务用车加油、保险、定点维修的基础上,增加了包含货物、工程、服务等采购种类,财政采购资金节约效果明显。据统计,2014年市本级共实施了359个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其中货物236个项目,服务56个项目,工程67个项目。采购预算金额7993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72743万元,节约7189万元,节约率8.99%。
检查组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依法采购自觉意识;二要进一步简化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三要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采购预算的刚性约束;四是进一步强化对采购行为监管力度,对违法采购法行为要做到依法惩处;五是要进一步理顺采购机构关系,使我市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周永富 张人和)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