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钦北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德强作皇冠体育:深化阳光检察工作的报告。秦华 摄
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刘远方 摄
钦北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评议。刘远方 摄
钦北区人民检察院举办2015年检察开放日活动。刘远方 摄
今年11月6日,钦北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钦北区人民检察院皇冠体育:深化阳光检察工作的报告以及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引起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关注。组成人员认为,钦北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检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取得较好效果。
钦北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力打造阳光检察,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检察系统双微(微博、微信)排行榜全国级榜单上,“钦北检察”位居第12名,在地市级以下检察系统分榜上,“钦北检察”位居第2名。
构筑网络平台,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钦北区检察院门户网站、“钦北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钦北检察”官方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为基础,构筑阳光检务网络公开平台,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向社会介绍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开创动态、透明、便民、全覆盖的阳光检察新局面。
——依托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拓宽检务公开内容。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主动公布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扩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范围,拓宽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截止今年10月,全院共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946条,法律文书279份,重大案件信息23条。
——加强官方微博平台建设,畅通社会各界的信息渠道。选择有新媒体运营经验的检察人员组建管理团队,分配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通过微博及时传递检察好声音、释放法律监督正能量。截止目前,钦北检察院新浪微博发送信息3571条,粉丝数1281人。
——开通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搭建检民沟通的“空中桥梁”。充分利用微信方便、快捷的优势,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定期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全面展示检务公开工作情况,增进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和支持,提高检察机关亲和力和公信力。截止目前共发布200期556条信息,拥有粉丝851人。在2014-2015年度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新媒体评选中,钦北检察院官方微信工作被评为2015年广西检察微信综合影响力传播奖,官方微博被评为2015年广西检务微博年度影响力奖。
构筑窗口平台,完善便民利民惠民举措
以综合检务大厅为主阵地,构筑综合检务窗口公开平台。在大厅前台设置宣传资料架,提供检民联系卡和检务公开手册等资料,安排接待员讲解指引;购置LED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查询系统,来访群众可以根据触摸屏显示的提示信息,用手指轻触便可快速便捷地查询检察工作流程、案件程序性信息以及法律文书;安装远程视频接访设备,实现上下级接访工作互动,实现与乡镇老百姓网络在线接听控申信息;设置听证、宣告等专门场所,提供给群众解法说理的工作平台;设置惠民热线办公室,24小时接听群众诉求;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室,方便律师的查询及阅卷工作,提高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效率。
通过建成集控申接访、案件受理、律师接待为一体的综合性办案办事窗口,为群众提供申诉接待、控告举报、检务查询、法律咨询、行贿档案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共接听热线电话21人次,对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5人共发放救助金4.3万元,提供职务犯罪档案查询889件,接待律师及诉讼代理人136人次,接待案件信息查询181人次,为群众解决了一批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
构筑服务平台,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
以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为基础,成立“检徽之光”法律宣讲团,开展“三个预防”活动为载体,构筑检务基层宣传平台。
——积极开展案件宣告活动,在犯罪嫌疑人与其近亲属和受害方之间搭建沟通桥梁,主动了解犯罪嫌疑人对案件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有无悔罪、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等意愿,并及时联系、告知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听取意见,从而达到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的良好效果。年内,共进行不捕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告7件,不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告8件。
——积极开展“检徽之光”法律宣讲活动。今年5月,集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辖区11个乡镇中小学举办专题法制讲座12次,受教育师生1000多人次。
——积极开展“三个预防”活动。广泛开展以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课、乡镇法律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服务活动,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举报宣传周”、“综治宣传月”等活动,发放检民联系卡。今年以来,通过开展各类活动,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一万余份,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8次,使检务公开走进社区、乡镇和重点单位行业,深入基层群众,广泛宣传检察工作。
构筑监督平台,多维度推动阳光透明执法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的方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群众参加检务活动,构筑全方位外部监督平台,促进自身执法活动和检察队伍规范、高效、文明、廉洁。
——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络。在坚持“两会”期间专门听取代表、委员工作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发放检察情况反映以及为代表、委员订阅《公诉人》、《检察日报》等杂志报纸的形式,定期向所在辖区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工作通报会,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适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宣告活动以及检察开放日活动,把代表、委员的监督融入日常专项工作监督中,实现监督工作常态化。
——积极开展院领导分片联系乡镇活动。以派驻大寺检察室、小董检察室为平台,由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14个乡镇(街道),并结合检察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为当地党委政府社会综合治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扩展监督范围力求做到重点环节全覆盖。将职务犯罪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重点环节纳入外部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正确运行。比如,今年以来,钦州检察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职务犯罪嫌疑人搜查活动2次,参与案件评查1次,参加公开宣告庭7次,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取得较好效果。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