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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6 6504次浏览 作者:钦州人大网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市人大常委会在钦北区召开2012年第四季度民情反映会

 


市人大常委会11月16日在钦北区召开市四届人大代表2012年第四季度民情反映会。章杰 摄

 

    本网讯 市人大常委会11月16日在钦北区召开市四届人大代表2012年第四季度民情反映会,就农村学前教育问题听取人大代表的民情反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世丰出席会议并讲话。

    长期以来,学前教育没有纳入到整个教育体系中。教育体系是从九年义务教育开始的,公办幼儿园主体地位缺失,特别是农村,这块缺失很大。而民办幼儿园资金运行比较困难,普遍存在规模小、设施差、师资弱、管理乏乃至无证办园等状况。针对此,代表们认为,政府必须成为促进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主体,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改善农村幼儿教师待遇,提高教师素质,积极鼓励民办幼儿园,制定不同规模的办园标准,缩短立项申报评审过程,以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的资源,满足农村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要。

    会上,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向代表们介绍国务院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和自治区有关实施意见以及我市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情况。他介绍,从去年开始,我市全面启动了农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市政府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了22所镇村幼儿园项目建设,今年,又安排1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164所镇村幼儿园项目建设。预计到2013年,每镇要建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行政村(居委会)建1所幼儿园,设小学分校的村建幼儿班。

    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政府“三年行动计划”的成效。徐业菊等代表建议,国家应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并启动试点工作,这是解决“入园难”、“ 入园贵”的最根本的方法。

    在听取了代表们的情况反映和意见建议后,郑世丰指出,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办好学前教育的目标,这是一种鼓舞。当前,国家非常重视在政策上扶持学前教育事业,我们人大代表要抓住机遇为民办好实事。希望我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上级的要求,利用好国家的政策,大力发展农村幼儿园,支持和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出台幼儿园规划建设标准,改革创新学前教育模式,逐步规范好幼儿园的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米光信主持会议。市四届人大代表、钦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继平参加座谈。(刘锻)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