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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定任命黄海昆为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代理市长职务

2016-08-19 7249次浏览 作者:研宣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8月19日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谭乃豪 摄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吴超介绍提请任免职人员有关情况。谭乃豪 摄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分组会议第一现场。谭乃豪 摄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分组会议第二现场。谭乃豪 摄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分组会议第三现场。谭乃豪 摄

黄海昆同志作供职发言。谭乃豪 摄

黄海昆、潘婧奎同志接受任命后合影留念。谭乃豪 摄

 

本网讯8月1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振毅、陈丽丽、郑世丰、周斌、方文、何敏成,秘书长黄源扬等3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张振毅主持。

会议决定接受唐琮沅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钦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决定任命黄海昆为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代理市长职务。

黄海昆在供职发言中表示,要主动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尽快熟悉掌握市情,虚心向广大干部群众请教,提高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担负起推动钦州发展和造福百姓的重任。要坚决落实好市委的决策部署和人大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一丝不苟、扎扎实实地干好每一件事情,做好每一项工作,坚持把人民的需求作为工作追求,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标准,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用在为民谋利上,为造福钦州人民、加快钦州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决定潘婧奎代理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希望任命的同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自律意识,切实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为民,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监督,以强烈的使命感、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在新的岗位上再创新业绩。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振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上需,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婧奎列席会议。(研宣)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