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2月20日在钦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韦国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全市两级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府、政协关心支持下,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促进钦州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为实现“五年跨越、十年巨变”战略目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狠抓执法办案,竭力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放在工作首位,努力为钦州开放开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099件,审执结12418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同比多受理2819件,多结2296件,收案上升27.42%,结案上升22.68%。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581件,审执结2502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同比多受理761件,多结692件,分别上升41.81%和38.23%。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494件2127人,审结二审案件141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20件120人,故意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320件491人,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国家、集体、公民财产犯罪案件672件976人。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走私等犯罪案件27件48人,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191件219人,保持对毒品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0件83人,渎职犯罪8件11人。开庭审理了原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巡视员段一中受贿案,有力地促进了反腐斗争。认真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消除矛盾隐患。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结案59件,调撤率63.64%。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提高个案的公平正义。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12件,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公开、公正、公平。组织开展回访帮教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活动。
积极处理民商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民商事案件,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309件,审结7796件,同比多收2088件,多结1707件。正确把握和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审判原则,优化调解工作机制。全年共审结一审民商案件7113件,其中调解结案3892件,当事人撤诉1033件,调撤率69.24%。市中级法院成功调解了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诉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妥善解决争议标的额1.25亿元。浦北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60户购房业主诉开发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化解了双方耗时两年多的纠纷。钦南区法院通过电话调解了广西钦州君林公司和四川成都成保公司合同纠纷案,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收回了货款。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审结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210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189件、劳动争议案件123件。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四个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5815件,占一审民商案件结案总数的81.75 %。巡回办案3083件,占一审民商案件结案总数的43.50 %,该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区法院前列。钦北区法院依托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巡回法庭,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60件,全部调解结案,当场履行义务396.23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92件,涉诉金额64.23万元。
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努力营造和谐的行政管理氛围。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201件,办结196件。协助行政机关培训执法人员770人次。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妥善审理涉及重点项目土地行政纠纷案件。钦南区法院积极应对新的工作形势,对涉土地房屋征收征用案件提前介入,协助政府部门解决一系列征地拆迁纠纷,执结非诉执行案件12件。灵山县法院与县政府、法制办等行政机关建立“三位一体”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联合妥善解决六钦高速公路等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纠纷300多件。浦北县法院派出法官16人次协同县政府、土地征拆部门到金浦中学开发区等地对征拆对象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在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市中级法院作了《强化行政审判,主动服务大局,为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的经验交流发言,成为经验介绍的三个中级法院之一。
创新执行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着力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作的执行工作机制。共受理案件1393件,执结1331件,同比多收 351件,多结306件,执结标的总额1.73亿元。在上级法院、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钦州市执行指挥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市中级法院与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印发了《皇冠体育:规范全市司法处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区首创由司法部门与国土部门就司法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问题联合作出规定。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和反规避执行活动,共清理案件98件,冻结存款280万元,查封、拍卖房地产1.23万平方米,兑现标的额922万元。妥善执行敏感、重大案件。积极推进我市有史以来标的额最大的钦州联达、“白海豚国际酒店”系列大案的执行工作,顺利进入拍卖程序。配合市委、市政府全面完成半宙制药公司的改制工作,累计执结涉该公司系列案件56件,标的额6.5亿元,妥善安置职工千余人。
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化解矛盾隐患。认真落实最高法院皇冠体育:涉诉信访工作“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妥善处理上访老户案件。认真落实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市中级法院对490件案件发放风险评估表,没有因立案、审判、执行出现重大上访事件。完善再审听证制度,再审申请听证率100%。加强诉前指导、诉中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市中级法院被评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创建达标单位。
二、坚持能动司法,联动司法,主动服务大局
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积极践行以“服务型、主动型”为鲜明特征的能动司法,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延伸审判服务职能。针对土地征收工作的难点,市中级法院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提出可行性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开展“政法宣传周”、“送法到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0余次。钦南区法院与钦州电台联办法制节目32期。钦北区法院结合“服务企业年”活动,送法到皇马工业园等数十家重点企业。市中级法院主要负责人帮助协调解决有关征拆和工程建设难题。与市工业、信息委员会联合举办“服务‘非公’企业促进坭兴陶发展”座谈会,共商钦州坭兴陶健康发展大计。
推进联动司法。完善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全面启动“无诉村屯、无诉社区、无诉企业”创建活动。一年来,通过诉前联调机制调解纠纷1876件。浦北县法院采取法官包村(社区)、聘任调解员、借助多方力量等措施,在龙门镇建立法院、镇、村、村民小组四级联调网络,成功调解陈年积累的纠纷309件。在全市“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经验交流会上,浦北县法院作了典型发言。钦南区法院邀请村干部、调解志愿者参与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437件。钦北区法院与辖区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镇综治办诉前联调175件,兑现金额165.5万元。灵山县法院共开展诉前联调955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认真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与市妇联在市中级法院民一庭、灵山县法院武利法庭、钦南区法院刑庭等设立10个市级维权岗。
三、围绕公正廉洁,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2012年初,钦北区法院小董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成为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法庭,全市两级法院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年内共有23个集体、19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法院以及自治区有关部门表彰奖励。15个单位(集体)、12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表彰奖励。4个单位(集体)、33个人立功受嘉奖。其中,市中级法院和钦南区法院被评为自治区“和谐单位”,市中级法院被《人民法院报》和“中国法院网”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李碧珊同志被推荐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推进主题实践活动,弘扬正气。深入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先后开展了革命传统教育、群众观教育、警示教育以及青年干警论坛、党建联谊等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市中级法院在全区法院率先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法院司法理念再学习培训班,主要领导亲自授课。并采取集中办班、巡回培训等形式举办各类培训班53期,接受培训干警1385人次。与市检察院联合举办全市法院、检察院“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公正执法、廉洁为民”主题辩论赛活动。时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钦对辩论赛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狠抓队伍管理,促进司法公正廉洁。着力加强队伍管理,不断巩固队伍基础,增强队伍活力。注重干警提拔任用。市中级法院选拔正处级领导1人、副处级2人、中层部门领导1人,面向基层选调任用优秀干部5人。基层法院选拔副院级领导、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5人。注重干警交流培养。两级法院交流中层领导干部20人,法院内部上挂下派5人,下派乡镇挂职锻炼9人。注重内部监督管理。层层签署《法官廉政承诺书》,定期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查处力度,对来信来访及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及时处理,维护法院队伍的纯洁性。灵山县法院荣获“全区公正廉洁先进法院”称号。
加强文化建设,培育队伍素养。以争创全区法院第二批“法院文化示范单位”为契机,市中级法院建成了集法院文化、北部湾地方文化、党风廉政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展厅,总面积达1400平方米。扩版《钦州审判》、汇编服务企业法律手册。积极参与全区法院演讲比赛,荣获优秀组织奖。基层法院努力打造“小法庭,大文章”独具特色的法庭文化,建设法庭书苑,方便群众查阅。自治区高院主要领导对我市两级法院文化建设给予充分肯定。11月初,自治区新闻媒体采访团到我市采访报道两级法院文化建设工作。
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提升业务素质。以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为载体,扎实开展“百万案件评查”、“万件案件评查”、“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等活动,着力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自评各类案件500件,其中优秀案件452件,优秀率90.4%。高院抽查案件200件,其中优秀案件172件,优秀率86%。评查庭审142个,其中优秀庭审136个,优秀率95.77%。组织庭审观摩9次、示范庭2个。评选出全市法院“优秀示范庭审”6个,推荐参加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4个。评查裁判文书454份,其中优秀441份,优秀率97.14%,推荐参加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35份。
四、狠抓政务管理,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全市两级法院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执法条件,为执法办案工作提供保障。
强化基础建设,夯实工作根基。圆满完成市中级法院新审判综合楼搬迁工作。继续加强对辖区人民法庭的软硬件建设,恢复重建灵山县法院沙坪法庭。高标准完成法院局域网建设,拓展信息化建设应用范围,两级法院业务装备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全区法院财务知识、汽车驾驶技能竞赛中,我市法院勇夺6个一等奖中的3个。立足服务,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再创佳绩。全市两级法院调研工作继续保持全区法院领先地位,共有5个调研课题获全区法院优秀调研成果评比奖,位居全区法院前列。自治区高级法院主要领导对市中级法院撰写的《修改刑事诉讼法实施后西部法院工作面临的局面及其对策》、《城市土地房屋“征收难”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作出批示,要求将调研成果在全区法院推广。信息宣传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共编发信息414期,同比增加37期,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上级法院报送一批高质量的信息。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钦北区法院小董法庭、钦南区法院钦州港人民法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事迹。在钦州日报连载建院60周年成就等系列纪实文章,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年共有8807篇文章被各级媒体采用,同比增加3681篇。加强网络阅评工作,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
全市两级法院把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结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重点做好专项工作报告,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建立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法院工作,虚心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一年来全市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26次、视察10次、座谈8次,妥善办结人大代表关注案件4件,正在办理政协委员关注案件1件。市中级法院认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执法监督员13人。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做好抗诉案件的审理工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认真接受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改进工作。全面推进“阳光司法”,提高司法透明度。钦南区法院在中国法院网直播庭审62件次。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司法的作用。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049件,陪审率93.3%,同比提高了11.28个百分点。浦北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高达98.91%。提高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透明度,采用联拍网联合现场摇珠的方式确定评估拍卖机构。浦北县法院、灵山县法院被命名为全区法院“阳光司法”示范单位。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全市两级法院成绩显著,但仍然存在个别不容忽视的问题:极个别干警缺乏工作责任感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案件数量大幅度攀升,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干警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审判质量和效率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科技审判系统的应用水平不够高。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和联动司法机制有待完善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3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钦州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市两级法院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2013年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强基础、抓创新”六字工作方针,围绕“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凸显成效”的钦州经济工作基调,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维护司法公正为中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钦州深入实施“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强科教、惠民生”发展方略,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重视理论学习,坚定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干警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八大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把智慧力量凝聚到保障和服务十八大战略部署的实施上来,把工作成效体现到保障和服务我市社会经济科学发展的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更加重视审判执行工作,竭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人民法院的首要责任,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和谐司法意识,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工作,促进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关注民生案件的审理,确保司法领域的民生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联动执行机制的作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促进涉诉信访源头治理。
三、更加重视能动司法,提高服务大局能力。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化解重大项目建设中可能遇到的难题,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深入开展“无诉社区”、“无诉村屯”创建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动,进一步整合化解矛盾的社会资源,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全面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保护力度,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的市场经济主体。注意结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改善和提高职能部门的管理水平。
四、更加重视队伍建设,全力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和组织观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着力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保持法院队伍高度纯洁性。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挖掘文化底蕴,铸造法院文化灵魂。继续开展“创新争先”活动,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司法水平,提升司法公信。
五、更加重视信息化建设,突出科技强院。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切实做好人、财、物保障,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办案”,拓展信息技术应用范围,重点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办公自动化、队伍管理、绩效考评、安全保卫、舆情应对、档案存储等方面的应用,切实改变我市法院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局面,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
六、更加重视司法改革,立足审判推进创新。围绕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创新管理理念方法,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均衡结案、清理积案、案件评查、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等活动中积累的经验做法,纳入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着重完善量刑规范化,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小额民事案件速裁、执行权分权运行等改革创新。不断拓宽“阳光司法”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司法公开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钦州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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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名词说明
(仅供参考)
1、“反规避执行”活动 2011年初,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重点是营造舆论声势,即收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以及执行法院采取有力措施破解规避执行行为的典型案例并进行系列报道,形成舆论声势,引起社会关注。第二阶段重点是制定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第三阶段为开展实施行动。第四阶段为建立长效机制,即在全面总结各级法院在专项活动中创造的大量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反规避执行中的改革和创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2、“四个必须、五项制度”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探索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创新。2011年初,王胜俊院长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为贯彻“四个必须”,最高法院制订出台了“评估预防、约期接谈、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五项制度。“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抓住了当前涉诉信访工作突出问题,回应了新形势下党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反映了涉诉信访工作的基本规律,指明了涉诉信访工作的方向。对于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源头预防,实现涉诉信访良性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3、诉前联调 指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群体性纠纷、对抗性纠纷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有效整合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国土、劳动、卫生行政、工商联、保险行业协会、工会、妇联等各种社会资源,多渠道、多方法地将矛盾纠纷平息在诉讼之前。诉前联调工作机制的构建思路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多方参与”。
4、“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 2012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全区法院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达到“四个一”目标,即进一步完善能动司法各项机制,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进一步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科学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全面提高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基层严格执法能力。重点抓好“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交流”等“四大”工作。通过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要使全区各级法院及领导干部在个案处理微观决策能力提高的同时,服务大局、回应社会舆论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宏观掌控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公正执法的能力明显提高。
5、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 指人民法院审理轻微刑事案件时,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内部工作流程,缩短各个环节的办案期限,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审理、集中宣判,提高效率,节约审判资源。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是适用法律无争议。三是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实施了被指控的犯罪且供述稳定,其辩护人对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无异议。
6、小额民事案件速裁 小额民事案件速裁是在我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背景下,借鉴国内外民事审判实践经验特别是一些国家和地区小额诉讼立法的基础上,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积极探索改革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一种新形式。2011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皇冠体育: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小额民事案件速裁在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试点工作。2012年8月31日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162条正式规定了小额民事案件速裁制度。即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