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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妹:建议对关押艾滋病患者免费实施集中病毒治疗

2016-09-29 9113次浏览 作者:李艳晔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陈锦妹代表参加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灵山县代表团审议。钟家伟 摄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坚决从源头上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进一步营造钦州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而不懈努力。然而,由于被监管人员具有心理活动复杂、法制观念淡薄、行为不易控制、容易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行为等多种不利因素,相对封闭、高危人群高度集中的公安监管场所成为存在着较严重的艾滋病病毒(HIV)传播隐患。

作为钦州市第五届人大代表,灵山县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科科长陈锦妹13年来一直坚守在防艾路上,为她热爱的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和执着追求的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奉献。她先后参与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研究的吸毒人群干预调查和重点人群减少艾滋病感染预防技术研究,配合中国疾控中心完成了艾滋病发现晚原因调查等专项课题。至今,陈锦妹足迹遍及全县18个乡镇,行程超过4万公里。在她和同行们努力下,灵山县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艾滋病疫情信息库,艾滋病感染率和死亡率连年下降。陈锦妹成为“全区优秀疫情管理员”,并连续两年荣获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先进个人。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持续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首次成为市人大代表的陈锦妹建议,对在监管场所中关押的艾滋病患者开展免费抗病毒治疗,对被监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患者实施集中治疗,使艾滋病疫情得到更有效的控制。

陈锦妹说,目前工作所遇实际情况是每年仅能在监管场所里检测发现病例,并未能及时开展治疗。羁押人员监管时间有长有短,释放后将成为新的感染源。她认为,对关押艾滋病患者实施集中治疗并免费开展抗病毒治疗,既能确保艾滋病罪犯有效管理,又能通过有效治疗使其体内的艾滋病病毒载量得到有效控制,有助于防止艾滋病在监管场所内传播。从根本上解决艾滋病犯罪人员无专门监管场所的问题,使艾滋病罪犯在特殊监管场所里具备相应的医疗条件,从而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体现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希望相关部门能高度重视,加强引导,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防艾工作的扎实开展。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