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潘婧奎
潘婧奎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谭乃豪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要任务,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积极打造民生、阳光、活力、素质、数字“五个检察”,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全市先后有7项工作(或集体、个人)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187项工作(或集体、个人)获自治区检察院、市委表彰,获记三等功以上的集体22个、个人84人。其中灵山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浦北县检察院被自治区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市检察院、灵山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服务钦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开展服务大局活动。制定并实施《钦州市检察院服务〈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手段,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措施。围绕市委市政府“三个年”活动,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服务,努力保障政府资产安全。立足职能,深化“检徽护农保春耕”专项活动,开展坭兴陶土资源法律保护研究。推进“联镇包村”和精准扶贫工作,选派35名精准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驻村入户参与精准扶贫等工作。
依法维护良好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该类犯罪嫌疑人328人,起诉278人。开展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强化对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的司法保护。开设涉企控告申诉案件绿色通道,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正确区分违规、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慎重使用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账户、财物,最大限度地避免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积极创新服务工作机制。与市妇联联合成立“法润万家”服务站,派出检察官驻站开展服务工作。全面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检察院公诉处被评为“广西三八红旗集体”。成立基层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8个,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积极服务基层群众。联合市工商联成立“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钦州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维稳措施,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做到快捕快诉,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案件9283件13357人,提起公诉7670件10597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企业园区等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3259人。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对轻微犯罪案件依法慎捕慎诉,不捕680人,不诉 372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共对966件案件进行了风险评估并落实化解措施。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进行答疑说理,促使当事人消除疑惑、服判息诉。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刑事被害人162人,发放救助金197.3万元,缓解当事人家庭经济困难,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开展犯罪调查和类案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治理建议325件。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功打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钦南模式”,在“新刑事诉讼法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一体化全国交流会”上作了经验发言,获中央综治办评为“保障未成年人创新事例”。积极开展“春风护蕾·平安护航”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推动建立全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机制,依法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获得国家民政部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立项支持。未成年人审前管护工作经验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转发推广。
三、紧紧围绕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更加注重预防,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5件303人,其中大案266人,县处级以上要案24人。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查处力度,立查征地拆迁、水利系统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医疗卫生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47件275人。如立查了市征拆中心原主任谭义明、市水利局原局长彭伟信、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黄佳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陈凤坤等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贪污受贿案件。加强追逃工作,缉捕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21人。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精品案件”3件,“优质案件”10件。
着力惩治渎职侵权犯罪。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52件64人,其中大案42人,县处级以上要案3人。如立查了城乡交通财政燃油补贴领域渎职犯罪5件7人,立查了边境口岸司法执法领域渎职犯罪7件9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精品案件”5件,“优质案件”8件。市检察院荣获2014年全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考核一等奖。
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开展预防年度报告、专题报告、警示教育等专业预防工作,预防年度报告每年均获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其中开展预防调查292次,结合办案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35件,被采纳214件,开展警示宣传教育940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903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预防宣传覆盖面,获评全区预防职务犯罪“精品项目”10项、“优质项目”11项。灵山县检察院微电影《美好的噩梦》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优秀奖。
四、紧紧围绕公平正义核心追求,着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
坚持把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诉讼监督工作 ,增强监督实效,努力使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加强对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9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0件、撤案120件。纠正漏捕474人,纠正漏犯152人。提出刑事抗诉46件,法院已改判29件。加强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共立案复查94件,其中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52件,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42件,经复查后决定执行73件,息诉73件。2016年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市检察院在会上作了经验发言。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审查民事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件880件,依法提出抗诉39件、提请抗诉14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2件。积极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和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72件,获采纳325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97次,支持起诉68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裁判正确的申诉,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2015年自治区检察院通报的人均核心数据中全区排名第一。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审查提请减刑案件6795件,审查提请假释案件78件,审查提请监外执行案件202件。依法监督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不当案件142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417件。推进“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34件103人。严格执行有关特赦工作规定,审查监督罪犯特赦案件49件49人;开展“减假暂”、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2人次。开展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收监执行罪犯4件4人。
五、紧紧围绕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着力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把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的重要手段,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和完善司法办案机制。
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信、访、电、网、视频”五位一体的全方位案件导入和分流机制,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促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控告申诉4157件,分离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993件。落实检察长接访、预约接访制度,两级院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659人次。实现“惠民检察热线”全市覆盖,接听热线电话994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努力推进“一站式”综合检务服务大厅建设,该项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皇冠体育: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对终结性法律文书在网上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案件信息8895件。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走在全区前列,2016年全区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市检察院在会上作了经验发言。探索实行检察办案终结性决定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制度,举行公开听证、公开宣告会158次。加强新媒体建设,在全区检察机关第一个开通官方微博、第一个开通官方微信、第一个开通新闻客户端,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务信息21060条,市检察院和钦北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奖。
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顺利完成,协助市司法局新选任人民监督员50名。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接待日、人民监督告知、监督信息通报等制度,增强监督的公信力和实效。人民监督员积极参加职务犯罪案件搜查、监督回访、公开审查等活动,依法监督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7件48人,促进侦查权依法公正行使。
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区唯一试点单位。试点后案件审结率同比上升15.51%,提交检委会讨论案件减少82.69%。推进“轻案快办”机制改革,促进案件繁简分流,钦北区检察院公诉部门试点的案件每案平均用时仅3.85天,工作经验获得在全区检察机关推广。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对9个公安(边防)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实行同步监督,促进基层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六、紧紧围绕自身建设,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把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基础性、战略性任务,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经验被作为典型在全市推广。“治庸懒,促执行”专项活动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转发推广。成立全区检察机关第一个市级检察官文联,加强检察文化工作,市检察院在全区检察文化建设推进会上作了经验发言。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通过“钦检讲堂”“钦检沙龙”“检校共建”等平台,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和专项业务培训,共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和岗位技能培训243期6200多人次。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工程,全市共有33名干警入选自治区检察院专业人才库,8名干警在全区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奖。市检察院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实证联系点,申报并承担4项重点课题。实施青年检察人才育才工程,有计划地组织上挂下派和内外交流挂职锻炼,共选拔15名优秀青年干警到外单位挂职锻炼。
强化执法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实行党组及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清风伴我行”专项教育活动经验获自治区党委《信息内参》转发。“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坚持从严治检,敢于亮剑、敢于亮丑,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2件2人,促进检察干警廉洁守纪。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强基固本,认真落实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分类指导制度,帮助基层院协调解决办案、干部配备、检务保障等问题,推进基层院业务、队伍、管理、保障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多方争取支持,经费保障和司法办案装备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条件明显改善。两级检察院2015年以前形成的基建债务全部化解。完成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加强统一业务应用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建成基础网络、高清侦查指挥一体化、互联网等多种信息化应用工作平台,不断提高检察信息化水平。
七、紧紧围绕检察权正确行使,着力强化对司法活动监督
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内外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检察工作报告9次。重视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84次,走访人大代表500多人次。高度重视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同级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信访案件51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3件,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答复。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和社会监督。健全落实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制度,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座谈、视察和专题调研30次,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检察信息网上发布。坚持举办“检察开放日”和在线接受网民咨询活动,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让社会各界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加强案件管理监督工作,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扎实推进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使用,全市检察机关统一进口管理案件18185件,统一出口管理案件17572件,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评查案件16539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自治区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建议,对帮助我们改进工作、解决困难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少的差距;二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三是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尤其是基层检察人员流失、人才引进困难的矛盾突出,业务骨干和高素质专业人才短缺;四是一些检察人员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刚刚闭幕的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了基本建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港、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区域性国际合作新高地和现代化生态滨海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围绕钦州发展目标,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实现钦州“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好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担当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健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两级检察院党组自身建设,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充分发挥政治保障作用。加强检察人员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
二是注重服务大局,更加努力地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围绕钦州“十三五”规划实施,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握五大发展理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加大对严重污染水资源、大气、土壤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民生检察工作,严肃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蝇贪”“蚁贪”,切实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支持和保障各种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注重打击犯罪,更加努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平安钦州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推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对学校、医院、车站等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和立体治安防控,配合做好群体性事件依法处理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网络安全。
四是注重惩防并举,更加努力地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进扶贫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依法惩治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中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渎职犯罪及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推动职务犯罪预防纳入同级党委反腐败工作整体部署,纳入各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是注重法律监督,更加努力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纠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插手经济纠纷、量刑畸轻畸重、违法“减假暂”、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等问题。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领域裁判结果、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监察、行政复议等衔接机制。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监督纠正和源头预防。
六是注重深化改革,更加努力地增强检察制度生机活力。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皇冠体育: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政策的解读,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推动检察队伍分类管理改革,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加强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配合人事部门落实新的工资制度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推进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检察办案组织。
七是注重检察队伍建设,更加努力地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牢牢把握“五个过硬”要求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深化大规模教育培训,大力提高检察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坚持从严治检,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机制,对违纪违法行为敢于亮剑、敢于亮丑。突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以信息化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形势下检察机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我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