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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人大法制工作会议召开

2016-12-06 4790次浏览 作者:梁晶晶 李浩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2016年全市人大法制工作会议12月5日至6日召开。李浩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仅主持会议。李浩 摄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陈子明作工作汇报。李浩 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邱浩先作工作汇报。李浩 摄

市人大常委会法研所所长李梦作工作汇报。李浩 摄

市综治办副主任黄定俊通报工作情况。李浩 摄

市中院副院长杜应参通报工作情况。李浩 摄

市检察院副院长黄其康通报工作情况。李浩 摄

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万军通报工作情况。李浩 摄

市司法局副调研员杨琰通报工作情况。李浩 摄

市维稳办副主任胡金奇通报工作情况。李浩 摄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座谈交流人大法制工作经验体会。图为灵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东生发言。何康 摄

 

本网讯 2016年全市人大法制工作会议12月5日至6日召开,总结、研究和部署全市人大法制工作。市委政法委、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20多个对口联系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莺子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情况,特别是我市2015年8月1日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第一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以来,市委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举措和成效。

会议就如何开创我市人大法制工作新局面提出了四点具体的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人大法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全市“十三五”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三是要通过突出重点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来进一步深化监督工作;四是要通过学习培训和团结协作强化队伍建设。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和法研所要加强配合,在坭兴陶土资源和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的立法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确保目标一致,有分有合,紧密协作。

各对口联系部门表示,将继续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部门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了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仅主持会议。(梁晶晶 李浩)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