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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代表团审议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和两院工作报告

2017-01-17 5343次浏览 作者:刘锻 周子云 张科 冯博 段艳鸽 李浩/整理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1月16日和17日,钦州市代表团审议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谭乃豪 摄

代表们认真研读条例草案和两院报告。王湖禄 摄

黄道伟、李康、肖莺子、黄海昆代表认真倾听基层代表的发言。王湖禄 摄

肖莺子代表建议在财政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资金;希望高院继续支持钦州在海事法庭的基础上设立海事法院,检察院继续打造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钦州名片。谭乃豪 摄

黄海昆代表建议从自治区层面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保护饮用水水源;从顶层设计考虑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谭乃豪 摄

谢尚果代表建议加快刑事案件的立案和审判时效,有效解决群众诉累。谭乃豪 摄

劳忠健代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提出个别修改建议。谭乃豪 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到钦州市代表团听取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建议并作回应。谭乃豪 摄

两院工作人员到钦州市代表团听取意见建议,并作回应。谭乃豪 摄

 

本网讯1月16日和17日,钦州市代表团审议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张晓钦代表说,黄克院长的报告和智友检察长的报告,思路清晰,亮点突出,充分体现了公正为民、廉洁司法、创新司法。高院强化了审判职能,加强“六类案件”审理,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着力解决“执行难”,为全国执行体制改革创造了新经验。职务犯罪、未成年人审判和涉外刑事审判工作成为全国法院的典型经验,司法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积极服务“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建设,依法审理涉外案件,树立了中国法院文明执法、公正高效的良好形象。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切实健全冤假错案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稳定,深化与东盟国家司法交流,推动在广西建设“一网站、一基地、一机构”,很有远见、十分务实。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打私专项联合行动,挂牌督办多起特大生猪走私案,有力维护了全区经济安全和开放发展良好环境。依法严惩各类经济犯罪,积极维护企业发展合法权益,以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发展。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察改革,多项工作位居全国前列,司法公信力和满意率不断提高。赞成两院的报告。

肖莺子代表说,自治区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把饮用水源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和发展问题摆上头等位置并启动人大立法程序,这是非常好的事情,赞同这个条例。建议:1.加大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切实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好;2.在财政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资金,确保条例施行的资金问题。两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在司法改革、创新管理、队伍建设和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如高院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法官员额制、规范量刑等;检察院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延伸服务功能。针对经济下行加大的压力,还出台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五个区分界限,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突出位置,为稳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建议:1.两院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应对司法改革的现实性挑战;2.希望高院继续支持钦州在海事法庭的基础上设立海事法院,创造条件争取设立中国东盟海事法院,应对涉外海事海商案件,护航“一带一路”建设。3.希望自治区检察院进一步关注和指导钦南区设立的部门联动、帮教“一体化”的少年司法专职机构经验做法,打造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钦州名片。

黄海昆代表说,赞同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保护饮用水水源很必要,关键在于执行。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极其有限,建议从自治区层面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赞同两院的工作报告。去年两院司法为民,服务大局,成效明显。建议:1.从顶层设计考虑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在行政编制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妥善回应基层的呼吁;2.加大工作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司法公正。特别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例来抓,提高不执行法律判决的违法成本。3.以专项工作来推进解决信访工作中缠访闹访的问题。

张振毅代表说,自治区人大常委顺应全区人民的期盼,关注民生,以人为本,制定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道喜副主任作说明时强调,该条例草案多方面反复征求意见,经过几次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几次审议,条例已经成熟并提交代表大会审议。对条例草案我表示赞同。两院的工作报告体现了服务“两个建成”有新作为、司法公信力有新提升、司法改革有新突破、文化建设有新进展、队伍建设有新变化、信息化上了新台阶等特点。今年的各项安排重点突出,兼顾全面,本人表示赞同。对高院的建议:1.继续抓好队伍建设。要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实现队伍管理由随意性向规范性转变;继续完善立案工作规程、审判流程管理规定、量刑规范等制度,统一标准。同时,实行全程留痕制度,做到放权不放任;继续重视法院文化建设,用高度的文化自信激励凝聚干警,服务执法办案。2.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执行难这场硬仗。要构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法院主办,检察、公安、国土、房管、住建、规划、工商、金融等各方配合的联动执行协作机制;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要分离;树立公开透明、高效权威的执行理念,建立一支过硬的、敢于担当的执行队伍,完善提升信息化设施建设功能,对不讲诚信、失去底限的老赖要敢于使用强制手段,让他不敢赖、不能赖、赖不掉。对检察院建议:1.增强自信,坚定信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地方改革发展稳定。2.完善各项相关制度,规范办案工作,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3.从严治警,继续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

张明沛代表说,每年选出一件涉及面广、关系国计民生,广受关注的立法项目拿到代表大会审议,可以广泛审议,做法非常好。去年审议的是乡村清洁条例,受到广泛赞扬。今年选取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来审议。经过几次讨论,我认为这个条例很好。首先,选题抓的很准。其次,经过多次调研多方讨论,草案稿已经成熟。第三,符合上位法和广西实际,我对此非常赞成。如何修改好这个条例,第一,文字上要再把关,审议好。第二,提交大会审议的做法要坚持下去。

谢尚果代表说,法院工作报告有很多亮点,很多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建议:1.对于需要进行国家赔偿的案件,在依法进行赔偿的同时,要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2.加快刑事案件的立案和审判时效,有效解决群众诉累。3.进一步改善看守所的拘留条件。

李绍兰代表说,条例的制定非常必要,为了促使条例顺利实施,建议:1.尽快出台生态补偿办法,统一补偿标准,以解决速生桉改种和规模养殖场搬迁等补偿问题;2.在政府安排建设的300座镇一级污水处理厂项目中,优先安排水源保护区内的乡镇,解决水源保护区无序排污问题;3.在加强水源保护的同时,支持建设新的水源工程,解决整治保护成本高、难度大以及历史遗留问题。

张元成代表说,赞成两院报告。建议:1.两院要在维护政权安全、社会稳定方面要有新作为,注重及时化解不良意识形态的影响。2.对非法闹访、缠访现象,要在法律框架内

妥善处理,化解基层维稳压力。3.对两院在司法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提前谋划未雨绸缪。

莫东培代表说,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第二十四条第九项操作性不强,建议对毁林开垦和炼山等行为进行明确界定。

苏英权代表说:过去的一年,两院依法履职,成效突出。特别是法院在执行工作方面力度大成效明显,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加强。建议:1.对于“执行得了”这个专用名词的说明,尽量使用便于基层代表和群众理解的语言来解释。2.加快钦州海事法院的建设,解决随着钦州港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港口吞吐量越来越大,牵涉海事纠纷越来越多面临的问题。

苏胜卓代表说,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出台对于下一步开展的宜居乡村建设将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对具体条文的修改提几点建议:1.第三条皇冠体育:饮用水水源的界定,建议增加“溪流” 2.第二十一条皇冠体育: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的规定,建议把农村分散式供水的水源点也纳入保护范围。3.第二十四条第八项建议列出具体树种,如速生桉等。4.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处罚额度太低,导致违法成本低,达不到保护的目的。

潘夏雨代表说,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带头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现生态养殖。

曾日荣代表建议:1.进一步深化地方特色法院建设。2.检察院在服务经济建设,支持扶贫攻坚方面要主动作为。3.两院在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方面,要抓一批典型,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黄海光、覃安、黄光发、申汉烈、方宗奎、陆燕、彭震宇、邓豪、黄祖强、阮传明、黄彤云、朱成开、范徽寿、宁国明、陆燕等代表认为,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得民心、顺民意,应该尽快出台。(刘锻 周子云 张科 冯博 段艳鸽 李浩/整理)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