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征集2017-2021年立法规划项目座谈会。吴丹萍 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邱浩先主持座谈会。吴丹萍 摄
市法制办副主任黄岩松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吴丹萍 摄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图为灵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东生发言。吴丹萍 摄
本网讯 为了确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做好相关立法项目基础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2月8日召开征集2017-2021年立法规划项目座谈会。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常委会港区联络处、市法制办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交流,结合我市实际,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重大民生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包括乡村规划建设、茅尾海生态环境保护、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管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农村公路养护和浦北县红椎林保护等。
会议指出,我市立法任务重、责任大,有关立法工作机构必须密切配合,发挥合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重视和珍惜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通过立法解决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要加强立法调研,做到立法调研有基础,有前提,不空洞,在深度、广度上有较大提高;三要加强立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宪法日”公开组织大型宣传活动,让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了解和重视立法规划项目征集工作;四要加强协调,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法研所主动与市法制办建立常态化的联席协调会议制度,多沟通,多交流。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邱浩先主持座谈会。(吴丹萍)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