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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决定2月21日至24日召开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2017-02-10 6560次浏览 作者:研宣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2月10日举行第四次会议。谭乃豪 摄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吴超介绍提请任免职人员的有关情况。谭乃豪 摄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谭乃豪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丽作审议发言。谭乃豪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力作审议发言。谭乃豪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绍兰作审议发言。谭乃豪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源扬作审议发言。谭乃豪 摄

委员们审议中斟酌细节。谭乃豪 摄

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定草案、议程草案和名单草案。谭乃豪 摄

拟任职人员苏丽娟作供职发言。谭乃豪 摄

拟任职人员褚之宜作供职发言。谭乃豪 摄

拟任职人员李媛作供职发言。谭乃豪 摄

拟任职人员冯道远作供职发言。谭乃豪 摄

拟任职人员黄宗厚作供职发言。谭乃豪 摄

通过任职的同志接受任命书并合影留念。谭乃豪 摄

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奏唱国歌,全体同志起立致敬。谭乃豪 摄

新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苏丽娟、褚之宜向宪法宣誓。谭乃豪 摄

 

本网讯 2月1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贵、陈丽丽、黄力、李绍兰、黄源扬等3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徐贵、陈丽丽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韩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上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婧奎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于2017年2月21至24日召开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并决定了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以上草案将提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提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草案;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即将开幕,会议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有关报告并进行选举,为了确保大会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大会各筹备工作小组必须认真细致、精益求精、优质高效地做好各项筹备和组织服务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研宣)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