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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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3日在钦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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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卢上需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上需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谭乃豪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统领法院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全面从严管理队伍,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步。

一、服务大局促发展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开放创新、港城联动、产业强市、生态惠民”发展战略和“两个建成”宏伟目标,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服务项目建设。全市法院主动为钦州经济发展提供特色司法服务,制定《为“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20条具体服务措施和意见。着力服务重大项目攻坚年、园区基础设施会战年活动,研究制定6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意见,设立工业园区巡回法庭,到被征拆农户家中做诉前调解工作,推进钦州市园博园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服务企业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363件,审结12928件,同比分别上升了11.87%和10.34%。依法审结合同纠纷案件7198件,解决争议标的39.2亿元,同比增加20.2亿元,妥善处理了某房地产公司与35名业主涉房地产等一批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执行涉企业案件1451件,实现企业债权2.268亿元,顺利执结涉及东风市场经营权收益纠纷等系列执行案件。依法审慎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审理破产、清算案件4件,规范僵尸企业退出市场。

服务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48件,审结236件,分别下降12.06%和10.27%。其中,一审判决维持、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起诉130件,占55.08%;判决撤销、变更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20件,占8.47%。依法对房屋拆迁等37件行政非诉案件进行审查,裁定准予执行25件,依法支持“四城联创”和解决“断头路”、“半边路”等攻坚工作。解决告官不见官问题,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全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共56次,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服务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923件2368人、审结1866件2388人,同比分别上升8.49%和3.49%。依法审结故意杀人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319件,判处403人。依法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91件,判处450人。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犯罪案件,依法审结传销犯罪案件11件38人、诈骗犯罪案件85件117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5件8人。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活动;探索“法院—学校—家庭”一体化钦南未成年人审判模式,青少年罪犯总人数同比减少2.71个百分点。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暨青少年法制基地建设现场推进会在钦州召开。

服务反腐败斗争。全市法院共审结贪污贿赂及渎职犯罪案件68件80人,同比分别上升65.85%和60%,其中原为副处级以上干部6人。依法审结原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谈天江受贿等腐败大要案3件,依法审结了市某医院、市某汽车公司系列腐败案。在全区法院率先制定了职务犯罪案件量刑指导意见,规范职务犯罪量刑。

服务脱贫攻坚。全市法院精准识别贫困户421户,争取项目资金279万元,完成年度扶贫攻坚任务。市中级法院在扶贫点投资27万多元建成30亩立体生态养殖项目,实现集体经济和产业扶贫零的突破。

二、依法履职保公正

全市法院坚持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理念,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放松。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867件,审结21266件,同比分别上升9.3%和9.62%,结案率为97.25%,结案率继续保持全区法院第一。其中,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389件,审结3259件,同比分别上升6.17%和5.98%。

依法立案,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在法定期限内全部立案,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构建功能完善的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案件查询、刷卡缴费、无线上网等“一站式”服务。拓宽便民渠道,推行午间不间断立案、网上预立案、邮寄立案等服务方式。全市法院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接待制度,建立院庭领导值班接访机制,依法审查处理涉诉来信、来访224件(次)。畅通当事人诉讼权利救济途径,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87件,公开听证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57件,决定再审17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9件,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审判,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全面推行庭审方式改革,制定民事、刑事庭审规范指导意见,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庭审为中心方式审理被告人陈凤坤受贿案,通过图文展示系统出示证据材料,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控辩,强化证据举证、质证、认证,用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强化二审法院的监督指导职能,对确有错误的裁定、判决坚决依法纠正。市中级法院依法改判案件174件、发回重审58件。严格执行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坚守严防冤假错案的底线,对一起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5人、对27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

强制执行,维护法律权威。全市法院围绕两年内率先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以“合法、公开、高效、权威”的执行工作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开展了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等专项活动。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540件,执结4458件,结案率98.19%,已实现执行案件良性循环。大力推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向市政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50人,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15人。加大执行惩戒力度,限制高消费1329人、罚款583.26万元、司法拘留67人,判刑8人。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全国查控,车辆、工商、社保、征信等14类信息全区查控。市中级法院、灵山县法院在全区法院执行案件“清理月”现场推进会上做了经验介绍。自治区高级法院黄克院长对钦州法院“事不避难,难也不难”的钉钉子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批示推广灵山县法院“一切为了执行”的经验做法。

依法减刑假释,保证刑罚执行权威。从严把握标准,依法对1298名罪犯裁定减刑、假释,裁定不予减刑1人。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公开。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监督,共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34件,开庭率达10.22%。上网公开减刑假释裁判文书1242份。严格审查罪犯履行财产刑情况,督促罪犯积极履行财产刑和民事附带赔偿义务。

三、司法为民保民生

全市法院始终把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作为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不断创新便民服务方式。

诉前联调解民忧。深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工作室,吸纳律师、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协助调解。全市法院诉前调解和诉前联调案件共2517件,达成调解协议1853件。市中级法院以诉前联调机制,成功调解了诉讼标的额达1.15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全市法院2016年案件增幅9.3%,比全区法院收案增幅减少11.36个百分点,较2015年下降18.15个百分点。

身边法官更便民。全市法院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将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在村委会、工业园区等设立法官工作室696个。始终坚持巡回审判,全年通过巡回法庭审理案件1506件。全市人民法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388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41.68%,调解结案2727件、撤诉结案442件,占全部调撤案件的48.17%,发挥了人民法庭一线化解纠纷的作用。

司法救助解困难。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准予缓减免交诉讼费56件,涉及金额255.86万元。刑事和解案件16件。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00件,调解撤诉46件,调撤率46%,兑现252.5万元,刑事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307.5万元。为87名困难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71.2万元。

法律服务更亲民。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和 “双报到、双服务”系列活动,通过文艺汇演、模拟法庭、上法制课、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公益服务等活动共计150多场次,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全市法院建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5个,其中钦南区法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全年共接待机关、学校、团体到访参观82批次,参观人员5000多人次。

基层基础更完善。钦州市执行指挥中心主体工程已经建成。市中级法院建成了法院信息管理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完成钦州市看守所、灵山县看守所、钦州监狱远程科技法庭建设。全市法院建成科技法庭50个。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审判和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司法为民能力进一步提高。

信息公开促公信。全市法院依托“四大公开平台”,公开发布审判流程信息21867件、执行信息4540件、生效裁判文书16494份、庭审直播438次,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实现高效高价公正处置涉案财物。主动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9场,发布原创微博信息2894条、微信2280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章470篇。

四、司法改革显成效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改革作为破解法院工作难题的根本出路,努力发挥基层探索精神,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增强司法活力。

完成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市中级法院成立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全市法院司法改革方案,圆满完成全市首批187名员额法官的遴选工作。在法官遴选过程中,全体法官和其他干警政治坚定,思想统一,顾全大局,严守纪律,体现了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品格。

完成审执分离改革。全市法院实现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权运行、衔接协调、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运行新格局,同时积极

探索执行警务化模式。全市法院执行人员80人,占干警的15.78%。

审判权力运行规范。继续推进以庭审为中心、审判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加强审委会统一裁判标准的作用,积极发挥民事、刑事、执行等法官专业会议和审判问题收集制度的作用,强化了对基层法院指导。坚持院庭领导带头办案,全市法院院庭长主办案件1942件,带头示范庭审43件。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全市法院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4.25 %,比全区法院平均值高10.96个百分点。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审判。组织人民陪审员集中培训,提高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办案2948件,一审案件陪审率为80.44%,比去年同期上升7.43个百分点。其中,钦北区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到95.49%。

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全市法院坚持量化、公开、动态管理,实行干警业绩档案管理改革,创新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效能。建立全市法院四十项工作通报制度,形成了法官自我管理、审委会管理、院庭长管理、审判管理、案件管理、统计管理、纪律作风监督等多种管理有机衔接的管理模式。钦北区法院成立全市首个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审判质效得到提升。全市法官人均结案71.36件,同比增加6.26件,法官人均结案数继续处于全区法院前列。全年审结100件以上案件的法官人数达132人,个人审结案件最多达362件。全市法院案件结案率从96.97%上升到了97.25%,一审服判息诉率从82.65%上升到了83.56%,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从45.24%上升到了49.26%,当庭裁判率从20.42%上升到32.27%;上诉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从0.48%下降到了0.43%,生效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从0.08%下降到了0.04%,申诉率从1.2%下降到0.31%,信访投诉率从0.15%下降到了0.08%。通过改革创新,全面提升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五、从严治党强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全市法院26个集体和59个个人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30个集体和136 个个人获市级奖励,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苏德海、全区优秀法院钦北区法院等一批先进典型。此外,小董人民法庭获第三批全区人民满意公务员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钦南区法院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称号,灵山县法院获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

忠诚坚定有理想。全市法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开展“争先锋·做表率·司法为民”等学习教育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严抓严管的党建要求。

责任担当有纪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做好换届考察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清单,开展主要领导集体约谈和中层以上领导述职述廉报告点评会。持续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促进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并连续六年被评为全区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等奖。

文化建设有品行。全市法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努力提高队伍的职业品格和职业精神。把纪律规则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加强党纪政纪和审判纪律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基地的教育作用,与多部门联合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积极开展运动会、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激发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勇于创新有作为。创新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与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签订院校合作机制,成功承办第三届全国司法学论坛暨西部地区司法改革研讨会。我市法院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经验做法,被认为可推广、复制。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形成浓厚的理论调研氛围。通过典型案件分析会、法官讲堂、业务沙龙等形式,累计培训干警56期1767人次。坚持院领导季度调研,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文件共11份。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编著的《中级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研究》已交付人民出版社出版。坚持开展“三零法官”、“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件评比等业务竞赛,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六、接受监督促公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履职考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5次。其中,向市人大常委会就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做专项报告。以座谈、走访、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代表建议91次,接受人大代表视察、指导18次。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接受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的日常联络,通过调研、联席会议等形式,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意见。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高度重视检察意见和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11件,支持检察机关抗诉意见6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权威,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支持和保护律师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听取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全市没有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法院科学指导,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指导,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新形势下司法工作规律把握不准,主动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对法院队伍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不够,职业能力不足,司法不规范仍时有发生;司法改革经验不足,司法责任制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院智能管理应用能力不足,司法公信力和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创新有为”的总基调,忠实履行职责,以创新促改革、破难题、增活力,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四大发展战略”和“两个建成”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建设过硬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理想信念教育,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规矩,确保队伍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黄克院长提出的“五个更加从严”队伍建设要求,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依法履职,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犯罪、黄赌毒、侵害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以及腐败渎职犯罪,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追究和制裁市场违法行为和破坏环境、生态违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创新执行模式,强化执行力度,争取各方支持,实现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三是积极有为,为“一带一路”重要门户港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主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特色司法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努力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加强法治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扶贫攻坚工作。

四是勇于担当,创新审判权力的运行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审判权力清单、审执分离、法官员额责任制等改革措施,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创新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按照权责统一、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原则组建审判团队,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加强对司法改革新情况新问题调研,统一裁判标准,维护法律权威。

五是扩大公开,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大数据思维加强法院管理,努力实现审判能力现代化。继续完善“四大公开平台”,为当事人和社会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以及广大群众监督,不断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形势下,全市法院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创新有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