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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2017-03-10 5664次浏览 作者:段艳鸽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3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调研。此为调研组在灵山县察看灵东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吴立融  摄


调研组在灵山县陆屋镇水厂了解集中供水情况。吴立融  摄


调研组在浦北县了解小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情况。陆开栋  摄

  
调研察看钦北区京塘水库水源保护区。陈雪培  摄


调研组分别在各县区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饮用水源保护的立法建议。此为钦南区座谈会现场。陈雪培  摄

本网讯 水是生命之源。皇冠体育:高度关注民生,将《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立法项目纳入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并由市政府牵头组织钦州学院进行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去年12月2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了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派出由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环保委及常委会法工委和法研所组成调研组,于今年3月上旬深入各县区,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认真对照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重点察看镇级江河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湖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源保护情况,就条例草案一审中提出的问题继续进行调研、论证。

调研组发现,前期调研中发现的农业污染、养殖业污染及生活污水直排江河导致的污染依然存在。此外,由于江河型饮用水水源地无法封闭管理,县级水利、环保部门日常巡查力度不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管理职责不明确,存在安全隐患。

调研组建议,应对镇、村两级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中的监督管理职责予以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突出条例的钦州特色和可操作性,确保立法质量,切实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段艳鸽)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