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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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8 8852次浏览 作者:钦州人大网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以活动为载体 服务妇女儿童

 

钦北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林 芬

 

   近年来,我注重更新代表履职理念,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以开展各种活动为载体,着力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当好“代言人”,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当好“学习人”,提高自身素质

    我把当好“学习人”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深化对《代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重视学习经济和科技方面的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完善自我,提高依法行政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当好“代言人”,确保履职到位

    关注和解决妇女儿童问题,是我履行代表职责,当好“代言人”的努力方向。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对待来访妇女群众能以“一杯热茶,一张笑脸,一把椅子”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并帮助她们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对妇女反映较集中的婚姻家庭、家庭暴力、财产纷争、“出嫁女”权益、邻里关系等方面问题,在接待、处理的过程中认真思考并调查核实,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处理结果做到客观公正,获得群众认可。二是建言献策有的放矢。去年,我参加钦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调研和视察活动,听取和审议有关政府部门以及“两院”的专题报告,参与对《食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的执法检查。这些履职实践使我的眼界更加开阔,分析问题的能力有所提升,帮助我更好地建言献策。在充分倾听群众意见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我提出“要求将乡镇生活垃圾纳入城市无害化处理”、“建立农村妇女创业就业科技示范基地”等8件建议;并着眼“‘空巢’学生成长问题”、“孤、残和特困儿童帮扶”、“妇女创业就业”等方面,撰写多篇调研报告,呼吁社会共同关注和提供帮助,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筹资20万元,建立关爱留守困难儿童“爱心帮扶站”6个,开展“爱心妈妈”帮扶活动31次,结成“爱心帮扶对子”202对,赠送留守儿童400多套书籍和一批衣服;2000多名贫困婴幼儿获得价值15.5万元的食品赠送;200多名孤、残和特困儿童得到帮扶; 2000多名0~7岁的儿童得到免费体检;38名女童获得“春蕾计划”项目资助;11万多元爱心捐款帮助90名贫困大学生“圆梦”,其中受惠女生60人。此外,30名特困妇女得到慰问,500多名妇女享受健康检查优惠。通过开展系列关爱帮扶活动,我把党和政府的关心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送到妇女儿童的心坎上。

三、找好活动载体,促进和谐发展

    2009年,我以开展各种活动为载体,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和带领妇女群众积极参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和谐发展。一是以创建“巾帼示范村”为抓手,积极引导、鼓励、扶持妇女群众从事农业生产,打造种养经济、加工经济、劳务经济。目前,钦北区共有“巾帼示范村”15个,建立各种协会8个,涌现出“巾帼致富能手”65人,培育具有特色的“妇”字号示范基地17个。二是以创建“巾帼文明岗”为亮点,开展“岗村(社区)联动、岗岗互动”主题实践活动,共组织开展活动12次,有效促进妇女建功立业。三是以本区“全国孝亲模范”韩瑜、邓桂芳为榜样,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家风、村风、民风进一步好转。四是创新家庭教育模式,进一步实施“双合格人才培养”工程,将家庭教育的重心转移到农村。全区各镇共举办“和谐家庭”、“家长大讲堂”、“婴幼儿早期教育”等讲座23场,受益家长(监护人)达8000多人,促进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