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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第六支部开展“党建促立法”主题党日活动

2017-08-10 4751次浏览 作者:段艳鸽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8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第六支部开展“党建促立法”主题党日活动。谭乃豪 摄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支部书记韦猛忠提议以击鼓传花的方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谭乃豪 摄

党建知识应知应会问答环节,提问人出题。谭乃豪 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秘书科副科长吴立融就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作说明。谭乃豪 摄

与会同志纷纷对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修改意见。谭乃豪 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第六支部副书记覃钢勇抢答中。谭乃豪 摄

为下一个答问内容精心准备。谭乃豪 摄

 

本网讯 8月10日,由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和法研所组成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第六支部,开展“党建促立法”主题党日活动,要求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讲话精神列入重要议程,作为“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的内容。

是日,该支部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讲话精神,深入探讨如何以党建促立法,提出以“四个意识”为统领,让立法工作真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几点要求。

与会同志还以击鼓传花的方式开展妙趣横生的主题党日活动。一是党建知识应知应会问答,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增强对党的认识;二是对《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修改意见。

最扣人心弦的环节是用自己最简练的语言阐述修改理由。党员们以问题为导向,指出不足之处。其他同志纷纷从理论分析、具体内容修改和立法技术等方面对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修改意见,确保在上位法之下能够体现出本地特色。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支部书记韦猛忠表示,第六支部“两委一所”的党员70%以上是八零、九零后,他们的思想比较活跃,比较开放。读文件、谈体会这种比较固定的、呆板的形式,对他们来讲效果怎么样可想而知。为了提高学习教育的效果,我们采取击鼓传花这种比较灵活的、年轻人比较容易接受的、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开展“党建促立法”活动,从今天开展活动的效果来看,是比较好的。

“作为一个非党员能够参加第六支部的党建活动,我觉得非常的荣幸。整个环节以击鼓传花的方式进行,非常有新意,对今后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人大常委会法研所干部姚佳丽说。(段艳鸽)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