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至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开展二审后立法调研。陈雪培 摄
调研组深入我市镇村了解农村人饮工程管护情况。吴立融 摄
调研组察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刘莹妃 摄
调研组实地察看非法洗矿采矿场对饮用水水源造成的污染隐患。李浩 摄
调研组了解郁江调水工程建设推进情况。李浩 摄
调研组在镇村分别召开座谈会,收集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建议。刘莹妃 摄
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认为立法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势在必行。刘莹妃 摄
本网讯 7月下旬至8月上旬,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及相关单位组成调研组就进一步修改完善《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继续深入我市镇村就农村人饮工程、郁江调水工程、洗矿采矿污染等问题进行调研,并就条例草案中涉及到的有关问题面对面听取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建议。
为了进一步充实条例草案农村人饮工程管护职责、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内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禁止事项等条款,调研组对太平镇公家村委屯皮村、小董镇那学村委、那彭镇那彭村、北通镇平坡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调研,并与当地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交流。村民普遍反映目前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存在水源地选址不科学、水质不达标、检测不及时、部分农村人饮工程利用率不高、水源地周边养殖污染严重等问题,建议人大在立法方面有所规范。
针对调水工程沿线管护问题,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大雾坪闸,大风江坡朗坪水文站,调水隧道施工现场(沙坪段)等地。调研组了解到目前项目正在复工建设,工程建成后对我市饮用水水源的补充、净化将产生具体作用,但是工程明渠沿线管理、水量调配等也需要立法进行明确。
在钦北区大直镇某非法洗矿采矿场,调研组了解到,目前由于矿价下跌,大多非法洗矿采矿场已经人去楼空,但是残存的大量洗矿污水污泥囤积,对周边农村饮用水水源造成重大污染隐患。
调研组表示要认真研究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把条例草案修改得更具可行性、符合钦州特色,为提交常委会第三次审议做好准备。(陈雪培)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