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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2017-11-03 13562次浏览 作者:李浩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10中旬至11月初,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此为立法论证会现场。李浩 摄

调研组在市市政管理局征求条例草案修改的意见建议。李浩 摄

调研组在市卫计委征求条例草案修改的意见建议。李浩 摄

 

本网讯 10中旬至11月初,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第三次审议前的修改完善工作开展立法调研,通过委托自治区立法专家进行立法论证、上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褚之宜,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法研所有关同志参加调研。

在广西人民大会堂钦州厅的立法论证会上,来自高校、区直部门和环保企业的立法专家,围绕条例草案的体例结构、适用范围、地方特色、文字表述、部门职责、重点解决的问题等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力求条例的起草能够在遵循上位法的前提下把握钦州的立法空间,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调研组还到市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卫计委、市政管理局座谈。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针对条例草案中规定的部门职责、保护措施、管理制度、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组表示,将认真研究自治区立法专家和有关部门的的意见建议,对照上位法,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保障立法的质量和可操作性。(李浩)

(责任编辑:刘锻 姚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