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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4日在钦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8-01-23 13022次浏览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婧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服务大局使命担当,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在自治区检察院通报的58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中,居全区前3名的有14项,前5名的有19项,两项合计占通报数据的56.9%。全市有4项工作(或集体、个人)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3项工作(或集体、个人)获省部级表彰,65项工作(或集体、个人)获地厅级表彰。其中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始终以服务发展为工作导向,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注重围绕全市大局服务发展要务。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服务钦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围绕市委市政府“创新年”活动,跟进服务措施。制定出台《钦州市人民检察院皇冠体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服务政府有关部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5个市政府重点工作部门开展服务活动。积极配合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采购等领域实施廉洁准入制度,共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523次。立足职能参与精准扶贫,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挤占、挪用、截留、虚报冒领惠农扶贫资金犯罪22件23人。推进精准扶贫与司法救助相结合, 加大对特困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共救助刑事被害人29人,发放救助金20.2万元,缓解刑事被害人因案致贫、返贫等问题。派出217名干部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并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帮扶贫困户,按计划完成帮扶村精准扶贫攻坚任务。

注重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办案中严格区分“五个界限”,慎重使用人身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慎重发布涉企案件新闻信息,防止因司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开设涉企控告申诉案件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门诊式”法律服务。出台《钦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意见》,继续做好“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工作,安排22名优秀青年检察官定期值班,选派检察官到12家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帮助企业强化依法维权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市检察院在全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上作了经验发言。

注重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成立全区首个驻环境保护局检察工作站,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机制。深入开展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5件19人,提起公诉55件81人。依法办理钦州港“5.12”硫酸泄漏案,提起公诉6人。

注重维护民生民利。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7人、提起公诉59人。严厉打击利用“善心汇”平台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批准逮捕8人、提起公诉8人。成立全区首个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察工作站,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司法保护。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组织力量提前介入钦州“臭脚盐”案件调查,引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取证。

二、始终以维护稳定为首要责任,推进平安钦州建设

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02人,提起公诉2438人。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25人、提起公诉159人。依法惩治“村霸”、宗族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14人、提起公诉15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批准逮捕37人、提起公诉25人,做到快捕快诉、从严打击。

妥善化解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强化十九大期间涉检维稳信访工作,抓好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实现涉检进京进邕“零”上访目标,市检察院获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依法不批捕156人,不起诉91人,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1件。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高效服务来访群众,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522件。健全完善检察长定期接访、预约接访、视频接访制度,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化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全面启动“检察官+律师”化解信访案件机制,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疑难涉检信访案件,化解15件,息访15件。

积极推动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加强与工、青、妇等部门协作配合,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钦南区检察院启动了全区首个列入政府购买的流浪未成年人及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灵动海豚”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帮助特殊群体回归社会、回归家庭。钦南区检察院苏慧同志获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深化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刑事被害人救助保护联动工作,再次获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限制人身自由人员未成年子女保护和发展项目”的资金支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三、始终以惩防并举为有力手段,深化廉洁钦州建设

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4件55人,其中大案43件43人,县处级要案2件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643万元。深入开展查办惠农扶贫领域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活动,查办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交通运输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件12人,涉案金额3725.99万元。加强追逃工作,缉捕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4人,劝返投案5人。

依法深挖渎职侵权犯罪。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犯罪,深挖背后的利益链条。立案侦查失职渎职犯罪案件12件13人,其中大案7件8人,窝案串案8件9人,多罪名案件8件8人。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合作,增强办案效果,成功查办钦北区土地出让金损失系列窝串案8件9人,有力打击该领域职务犯罪。裴瑞廷滥用职权、贪污案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精品案件。

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均获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市检察院2016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精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开展预防调查13次,撰写案例分析24篇,提出检察建议4件。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加大职务犯罪宣传力度。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举办巡回宣讲活动10场,受教育人员3600多人次。开展“订单式”预防宣讲活动,到相关单位进行预防宣讲51次。

四、始终以司法公正为价值追求,强化诉讼监督工作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9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0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9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46件次,纠正漏捕7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74人。提出刑事抗诉15件,抗诉意见采纳率80%。钦南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周甦、梁超鹏受贿、放纵走私案,李小平、钟西沙贩卖毒品案获评为2017年全区检察机关十大“精品刑事抗诉案件”,获奖数在全区名列第一。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精品案件3件,优秀案件5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件122件,同比上升121.81%。加强生效裁判类案件监督,审结65件,其中提请抗诉14件,同比上升55.55%;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再审检察建议及抗诉后获得法院采纳9件,同比上升80%。积极开展对审判程序违法行为与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1件,获采纳31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审查提请减刑、假释案件671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案件45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81件。受理审查捕后羁押必要性案件87件,向相关办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 65 份,办案单位接受建议后变更强制措施 55 人。开展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对829名罪犯登记造册,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清理“五类罪犯”446名。灵山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获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五、始终以深化改革为发展动力,促进工作创新发展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选任标准和程序,确认113名入额检察官,推动人员分类改革进一步深化。推进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整合为“6部1局”或“7部1局”,优化“检力”资源。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办案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绩考评、错案责任认定追究制度,确保权责明晰、权责相当。突出员额检察官责任,提高办案效率。员额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案,其中检察长办案41件,副检察长办案472件,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下降24%。改革后,审查逮捕案件平均审查时间缩短12.3%,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审查时间缩短35.04%。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皇冠体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支持改革,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我市顺利推进。突出转隶重点,加强与纪委联系沟通,全力配合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加强“涉改”部门人员谈心谈话,确保转隶前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抓好案件线索清理登记造册、在办案件处理、线索移送等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移送监察委员会依法处理。

统筹推进其他改革工作。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摸排案件线索18件,立案6件,目前钦州港“5.12”硫酸泄漏污染环境案已进入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诉讼结构和诉讼程序。开展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试点工作,确定灵山县检察院、钦北区检察院为试点单位,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19件21人。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均得到回复并纠正。推进公诉环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改革,钦北区检察院每案办结平均用时5.01天。深化档案信息化工作,市检察院档案室被确定为自治区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单位。

六、始终以争创一流为奋斗目标,筑牢检察发展根基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 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市检察院党建工作获市直机关工委通报表扬,钦北区检察院党建工作在全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发言交流,浦北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坚持把提升素质能力作为重要任务。坚持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广泛开展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共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和岗位技能培训109期3059人次。加强检察信息培训和报送工作,提高信息质量,信息工作质量系数计分全区排名第二。在全区检察机关业务竞赛和业务技能评比中,1人获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优胜奖,3人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获评全区检察机关民行检察“精品法律文书”1份、“优秀文书”6份,国家赔偿精品个案分析报告1份,优秀公诉庭1个,4项检察课题研究获自治区级奖励。

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牢牢抓在手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对检察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实行党组及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抓党建带队建。“零容忍”严查自身腐败行为,共受理举报检察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线索6件,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核查属于本院管辖范围的线索2件,均已办结。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组织编印《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党纪检纪教育读本》,对队伍中不良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提醒19人,严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严肃查处司法不规范问题,对最高检督办的司法不规范案件相关责任人,建议调整职务1人,诫勉谈话8人。

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固本工程。认真落实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分类指导制度,帮助基层检察院协调解决办案、检务保障等问题。狠抓科技强检,加快实施电子检务工程,稳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检察工作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加强基层建设帮扶指导,完善基层帮扶机制,推进两级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业务用房建设和基层检察院检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促进“检力下沉”。钦北区检察院派驻大寺检察室建设项目已竣工,预计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七、始终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指引,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年内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皇冠体育: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重视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热线、联络微信号,及时通报检察工作动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37人次,走访人大代表15人次。高度重视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同级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信访案件13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答复。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在市政协和市委统战部的大力支持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等常态化机制,组织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51人次,征询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与市工商联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积极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深入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改革,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627件、重要案件信息315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628份。推行“专职+兼职”案件流程监控模式,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灵山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示范岗”。加强新媒体建设,为社会公众了解检察工作提供皇冠体育便捷渠道,在2017年度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新媒体评选中,我市6个检察新媒体获奖,获奖数在全区市级检察院中名列第一。加强检察宣传工作,钦南区检察院、灵山县检察院获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9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市委工作大局的能力还有待提升,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工作措施有待深化细化实化;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在监督方式和监督效果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司法体制改革中司法办案权力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健全完善,检察辅助人员缺口较大,员额检察官后备力量薄弱,改革配套措施需进一步细化;四是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具有从事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才招录难、留人难,司法作风不严不实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努力克服,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检察事业实现新发展的推进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为钦州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和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新格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聚焦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坚决拥护核心、服从核心、看齐核心、紧跟核心,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是聚焦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新时期钦州发展新目标新思路,深入谋划服务大局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稳妥处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积极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搭建服务企业新平台。加大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法律监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长效机制,保护“绿水蓝天”。

三是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坚定有力守护法治“生命线”。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滥用侦查措施等问题,强化冤假错案源头的预防。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构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探索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巩固和深化刑事执行检察专项监督成果,加大对交付执行、变更执行、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基地建设。

四是聚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力有序推动向纵深发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推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探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探索建立协调衔接机制,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衔接。

五是聚焦建设过硬队伍,务实有效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精心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要求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素能提升为核心,健全符合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特点的素能培训体系,完善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深入实施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更高标准推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全局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完成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以科技信息化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六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扎实规范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健全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机制,坚持从严治检,压实“两个责任”,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业务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健全检察机关党的组织体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钦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