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8年城建环保立法监督议题工作座谈会。徐东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绍兰就如何围绕有关立法监督议题开展工作提出要求。徐东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苏丽娟主持座谈会。徐东 摄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张云志提出工作建议。徐东 摄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韦家杰提出工作建议。徐东 摄
本网讯 1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8年城建环保立法监督议题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绍兰出席并讲话。城建环保委全体人员及立法监督议题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常委会副秘书长苏丽娟主持。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会议印发了《钦州市人大城建环保委2018年工作要点》,通报有关立法监督议题主要内容,交流相关工作,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如何开展2018年城建环保立法监督工作进行了布置。
李绍兰指出,城建环保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和监督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切实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具体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简化程序,改进方式,增强工作实效,共同推进年度目标任务的高标准完成。(徐东)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