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十二号)
钦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月10日依法补选卢上需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钦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14年1月10日
卢上需同志简历
卢上需,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广西玉林人,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二级高级法官。
现任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1980.09--1984.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4.07--1989.04 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书记员
1989.04--1993.08 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助理审判员
(其间:1989.09--1992.07在武汉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
1993.08--1995.07 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判员
(其间:1994.01--1995.01挂任广西那坡县
政府扶贫办公室副主任)
1995.07--1998.11 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告申庭立案组组长
1998.11--2001.03 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2001.03--2002.03 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立案庭庭长
2002.03--2006.09 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6.09--2006.11 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6.11--2007.01 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7.01--2013.05 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市委政法委委员
(其间:2008.09--2012.12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
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
2013.05--2013.06 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2013.06--2014.01 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审判员、代理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2014.01-- 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审判员,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钦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