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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补选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2018-04-04 6365次浏览 作者:研宣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王革冰徐贵分别主持

 

4月4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谭乃豪 摄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革冰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谭乃豪 摄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吴超介绍提请任免职人员的有关情况。谭乃豪 摄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其康介绍提请任免职人员的有关情况。谭乃豪 摄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代表候选人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谭乃豪 摄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补选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此为监票人检查票箱。谭乃豪 摄

王革冰投票中。谭乃豪 摄

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次投票。谭乃豪 摄

王雄昌同志作供职发言。谭乃豪 摄

许杨苑同志作供职发言。谭乃豪 摄

常委会组成人员作表决。谭乃豪 摄

王革冰颁发任命书。谭乃豪 摄

新任职人员接受任命书。谭乃豪 摄

新任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雄昌向宪法庄严宣誓。谭乃豪 摄

新任钦州市教育局局长许杨苑向宪法庄严宣誓。谭乃豪 摄

 

本网讯 4月4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补选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革冰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丽、黄力、李绍兰、黄源扬,秘书长吴志新等3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和选举法等有关规定,会议依法选举谭丕创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组成人员希望被任命人员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严于律己,克已奉公,勤政为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新的业绩。

会议决定接受潘婧奎辞去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王革冰强调,被任命的同志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王雄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国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其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李华艺列席会议。(研宣)

(责任编辑:冯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