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就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谭乃豪 摄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志新主持座谈会。谭乃豪 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邱浩先对《条例(草案)》有关情况进行介绍说明。谭乃豪 摄
与会人员对条例草案相关立法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意见建议。谭乃豪 摄
在浦北县江城街道办长田村委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陈雪培 摄
在钦南区那丽镇土地田村进行实地调研。 陈雪培 摄
本网讯 5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就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研究条例草案制定情况,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志新主持。
制定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美丽广西·宜居乡村”阶段的核心立法,对于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基层,扎实推进条例草案调研工作,对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中的垃圾污水处理,房屋质量安全管理,乱占耕地、水源保护用地、道路用地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研究力度,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可行性。
座谈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环保委和常委会法工委、法研所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人大代表对条例草案相关立法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意见建议。
此前,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针对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中第二十七条皇冠体育:将条例施行前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处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作具体办法是否可行;第二十九条皇冠体育:村民自建低层住宅管理;第三十七条皇冠体育:农村土地置换的规定是否可操作,在现实中执行是否有困难;第三十九条是否将“村民宅基地分配的办法”、“村民自建低层住宅保证金缴纳和管理的办法”等事项纳入村规民约的内容;第五十一条皇冠体育:宅基地管理等问题,深入各县区乡镇开展为期两天的专题调研。(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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